据央视新闻报道,当地时间15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李在明出席了当天的宣判并表示将提出上诉。
根据韩国相关法律,如果李在明被处以罚款1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170元)以上的刑罚,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同时失去选举权,也就意味着他不能成为总统候选人而参加下届总统大选。
李在明因涉嫌在第20届总统选举期间接受电视台采访及国会国政监察过程中“公布了虚假事实”而被移交审判。
9月20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进行最后一次开庭。
韩国检方称,李在明在第20届大选过程中,为了当选总统,反复对全体国民说谎,对选民的选择产生了很大影响,事关重大。检方指出,要维护选举的公正性和民主主义的宪法价值,无论地位高低,如果用谎言影响了选民的选择,都必须要接受严厉的处罚。
10天后,韩国检方再次以涉嫌“教唆伪证”请求法院判处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3年有期徒刑。
2022年8月28日,李在明当选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任期至今年8月结束。8月18日,他以85.4%的得票率再次当选为该党党首。
来源:长安街知事
编辑:欧小雷
一审:印奕帆
二审: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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