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较大危险区域、设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
*关键词:污水处理池、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行政处罚
*要旨:有限空间场所(污水处理池)和配电箱无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
*基本案情:2024年5月10日,昌黎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我县一食品加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限空间场所(污水处理池)和配电箱无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查处理由及结果: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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