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建筑时报
乡村振兴、节能降碳、城市更新、招标投标、房地产融资、城中村改造……2024年,国家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与建筑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深刻影响着行业发展,本报梳理如下:
《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印发
国家铁路局于2024年1月22日印发《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鼓励铁路施工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铁路工程中的推广应用,提升铁路施工技术水平,加强和规范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铁路工程建设工法分为企业级、部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住建部、金融监管总局: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继2024年1月12日住建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后,1月26日,住建部召开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部署会,要求加快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支持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于2024年2月3日发布,《意见》全文共六个部分,在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方面,《意见》提出,要增强乡村规划引领效能、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等。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印发
为促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发展,维护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于2024年2月23日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发布
2024年3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12项重点任务。《方案》指出,到2025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2亿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
《促进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建设行动计划》发布
国家发改委于2024年3月发布《促进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建设行动计划》,就今后3年拟集中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增强新区科技和产业竞争力、多措并举扩大有效需求、支持新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等方面行动计划。其中指出,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新区保障性住房、“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在严格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允许地方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印发
2024年3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就2024年至2025年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具体任务。其中提出,要加强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建设、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发展等。
《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住建部于2024年4月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确定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建筑节能改造等十项重点任务,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方案》指出,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加快更新淘汰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老旧高耗能等不达标设备。
《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印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首次为招投标领域出台政策措施列明“负面清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施行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新建及改扩建特许经营项目清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民营企业参与的具体方式。
《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发布
2024年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业内专家认为,作为招标投标领域的综合性改革文件,《意见》是2012年以来我国招标投标领域最具系统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的政策。《意见》提出,探索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探索编制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指数,建立统一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评标专家对评标结果终身负责等。
《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发布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24年5月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支持部分城市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在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方面,《通知》显示,城市更新示范工作支持对象是地级及以上城市。
《关于建立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的通知》发布
为了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规范运作,2024年6月12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2023年2月份以来实施的新PPP项目必须在全国PPP项目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包括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特许经营者选择内容、项目建设实施内容等。
《关于新时代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的意见》发布
2024年6月1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快建设国家港口枢纽体系,全面攻坚国家高等级航道,打通内河航运堵点卡点,实施内河水运体系联通工程,着力推进一体化发展,高质量构建现代化的港口与航道体系,全面推动全国规划落地实施。
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印发
2024年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由48个城市(市辖区)扩大到100个城市(市辖区),要求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保障性住房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
《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印发
2024年7月31日,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对未来五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等作出部署。《行动计划》提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加强城市洪涝治理、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推进绿色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
2024年8月2日,住建部、人社部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通知指出,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印发
2024年8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意见》指出,要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印发
202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该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我国投资项目的科学决策、高效执行和有效监管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健全后评价制度、规范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的努力,将有力促进我国投资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最高法发布关于“背靠背”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
2024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企业拖欠账款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司法举措。《批复》对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作为付款条件的约定,在效力上予以否定性评价,并对相关条款无效后如何确定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作出规定。
“两新”工作支持政策全面启动
2024年9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两新”政策总体进展成效有关情况,会上介绍,3000亿元国债资金已全面下达。其中,设备更新领域1500亿元国债资金已分2批全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到项目;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1500亿元国债资金已于8月初开始全部下达到地方。
1000亿元“两重”建设项目清单提前下达
2024年10月8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 扎实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有关情况。会上指出,2025年要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并优化投向,加力支持“两重”建设,在2024年内提前下达明年10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1000亿元“两重”建设项目清单。
《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印发
2024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35年,培养造就2000名左右大国工匠、10000名左右省级工匠、50000名左右市级工匠,以培养更多大国工匠和各级工匠人才为引领,带动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印发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八部门于2024年10月联合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指出要以建材、城乡建设等领域为重点,根据行业特点和管理需要,合理划定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范围;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规范或指南,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体系。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照标准发布
2024年11月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照标准的通知》,其中提出,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标准》要求,形成全国统一的电子证照版式,并将电子证照数据实时上传至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数据库。
我国将推出近年来力度最大化债举措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扩大
住建部、财政部于2024年11月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快落实增量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启动实施。按照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印发
202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度融合,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构建智能高效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持续提升城市设施韧性、管理韧性、空间韧性,推动城市安全发展。
新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印发
2024年12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2022版判定标准同时废止。标准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