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的意见
(2024年12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建设的部署要求,支持南京江北新区(以下简称江北新区)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双区叠加”优势,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加快高质量建设,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打造宜居、韧性、智慧新主城,更高质量推进自主创新先导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建设,打造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经济总量占省、市比重持续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4.5%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2000家,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贡献率持续提升;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6000亿元,实体经济对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撑作用持续提升;“双区叠加”优势有效发挥,制度型开放水平持续提升;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集聚人口300万人,现代化新主城形象持续提升。到2030年,经济总量力争突破5800亿元,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改革开放水平大幅提高,新主城功能更加完善,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到2035年,新质生产力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经济总量力争在2023年基础上翻一番,基本建成具有显著竞争力、影响力和吸引力的现代化新区。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效能成果转化体系。引导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新成果、新项目、新机构等新生资源集聚,加快推动南京大学集成电路、东南大学“大医科”等特色学科落地建设。推动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集聚,高质量建设全国高校生物医药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南京),开展“研投融合”、“服投联动”等模式创新,促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江北新区转化。深化与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合作,推动项目就地转化。布局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基地),建设一批创新联合体,培育一批技术经理人。
(二)建设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引导新设重大创新平台等向江北新区汇聚,围绕主导产业布局一批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建设扬子江产业科技创新试验区。加强国家集成电路设计自动化技术创新中心、高性能膜材料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合成生物创新中心等落地建设。推进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加强与苏州实验室等省实验室联盟成员单位合作交流。
(三)深化激励性创新机制改革。强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益分配政策,支持江北新区内的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鼓励和引导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探索颠覆性技术发现资助机制,支持先进技术成果直接应用。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和运用,强化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功能,高标准建设国际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鼓励开发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和保护,依法赋予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探索建设科技伦理审查中心。
(四)打造高素质科创人才队伍。开展人才发展现代化建设试点,完善与产业需求相衔接的人才引进制度,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试点放开相关专业领域境外人才从业限制。健全人才梯度培养建设体系,按年度依规给予省顶尖人才、省“人才攻关联合体”等项目直推答辩名额,赋予国家集成电路设计自动化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人才项目举荐权。推动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在江北新区建设工程师技术中心等平台,强化应用研究型人才及团队培养。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积极争取试点开放重点科研单位境外学术网站访问权限。
(五)加快传统产业焕新升级。做强做优传统优势产业,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进石化行业“减油增化”,支持组建全国化工新材料产业创新联盟,引导先进材料链式集聚、集群发展。推动钢铁行业向高端攀升,发展高端特钢材料,协同布局多元新型业态,打造高质量发展行业标杆。支持新材料科技园有序扩大实施范围,打造一流新材料产业基地。强化能耗指标协调保障,合理确定江北新区污染物限值限量管理目标,省级重大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全省统筹。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探索“零碳”工厂。
(六)推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梯度培育,推动融合集群发展。深化集成电路芯机联动发展,加强EDA等关键技术攻关,优化先进及特色工艺产线集中布局,支持创新产品纳入省新产品新技术目录、首台(套)重大装备名单、首批次新材料名单。加快生命健康创新发展,做强国家生物药创新产业集群,争取试点生物制品分段生产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品(医用耗材)开辟挂网绿色通道,鼓励医疗机构采购使用,支持探索开展干细胞、免疫细胞、基因治疗等技术研究和转化应用。加快智能网联和轨道交通特色发展,加强创新技术与产品示范推广,鼓励申报国家绿色智慧城轨技术创新中心。发展低空经济关键装备,鼓励探索“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融合创新应用。深化国家北斗卫星导航应用江苏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北斗规模应用。
(七)加快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围绕第三代半导体、氢能、新型储能、细胞和基因技术、合成生物、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方向,加快突破高端光子芯片、器官芯片、脑机接口等前沿技术,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应用场景和重点企业,在关键细分领域形成若干新增长点。支持建设省未来产业先行集聚发展试点。
(八)强化数实深度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智改数转网联”,加快“上云用数赋智”,打造一批智能制造工厂、智能制造车间。深化“数字+服务+制造”,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以及柔性化定制等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批标杆企业、试点园区。加强核心工业软件自研适配和底层技术研发创新,建设工业软件云工程应用创新中心。加强人工智能制造业示范应用场景搭建,打造人工智能融合应用高地。高质量建设江苏数字广告产业集聚区。鼓励争取数据领域试点,开展特色场景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推动数据要素供给和流通使用。支持建设资产数字化平台,探索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新机制。培育打造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
(九)促进金融赋能产业发展。鼓励新设金融机构、专业公司落户,做强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新金融业态,打造江苏扬子江产业金融集聚区。引导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及其子基金、省属国有金融企业新设公募基金集聚,建设基金集聚区。大力发展航运金融,引导航运企业、融资租赁公司等入驻,探索打造省船舶租赁交易区。鼓励进一步扩大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推广范围。推动设立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江北中心,支持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二级交易市场发展。支持省属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江北新区投资项目。
(十)推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建设。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强制度型开放,推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落地。深化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争取健康医疗大数据转化应用、临床真实世界研究等改革试点,高标准建设生物医药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争取设立综合保税区。加快建设数据跨境流动公共服务平台,积极申请开通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打造面向长三角企业走出去的“绿色出海”综合服务平台。
(十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规范高效行使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签发权,为外籍人才提供停居留便利。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允许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项目合理用地计划应保尽保,并纳入“一市一策”自然资源调度保障机制;深化“标准地”出让改革,鼓励制定差异化用地标准,加快混合用地供给,推动用途合理转换;鼓励试行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推进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坚持市、县域内自行平衡为主,落实占补平衡。适时组织开展补充耕地指标跨市域交易,统筹保障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占补平衡落实。强化金融要素支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省级专项资金;给予江北新区专项补助。赋予江北新区更多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用足用好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政策。
(十二)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纳入重大项目清单。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深入开展告知承诺制、区域评估、多评合一等改革举措,扩大涉企经营“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领域和范围,探索数据赋能“关联事项集成办”。高标准建设扬子江法务区,健全国际商事纠纷调解机制,鼓励与港澳台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开展联营。
(十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强化与长江沿线、东部沿海港口城市协同联动,提升江海转运功能和长江经济带通达能力。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与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合作互动,主动参与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和长三角创新联合体建设。落实《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推动顶山—汊河跨界省际毗邻地区、宁淮智造产业园建设。服务宁镇扬一体化发展,加强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民生服务等领域共建共享。
(十四)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落实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建立完善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支持强化转移人口就业促进、服务供给、权益保护,吸纳跨省域、跨市域人口落户,引导人口集聚。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发展多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推进社区嵌入式医养融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聚焦打造青春友好型新主城,支持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促进以青年为主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青年经济。
(十五)提升城市宜居宜业功能品质。提高南京江北区域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推动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一体化发展。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一体推进“四好”建设,高标准、高品质建设南京新主城。加强名校名师和国际教育资源引进,打造优质教育高地。优化境外医师执业审批,探索依法依规使用国际前沿医疗技术和药品(不含疫苗等实施特殊管理的药品),对江北新区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事后备案管理,不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限制,取消等级、床位限制,建设先进医疗集聚区。培育打造全国知名商圈,建设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重要承载区。鼓励承办国际赛事、会展等重大活动。
(十六)提高交通物流畅达效率。统筹推进北沿江、宁淮城际等高速铁路以及南京地铁4号线二期、11号线一期、宁滁线市域(郊)铁路南京段建设,有序推进地铁4号线三期规划建设。加快铁路南京北站建设,完善集疏运功能。支持依法依规承担港口许可审批、验收、安全和环保等相关工作,推动西坝港等辖区沿江码头高质量转型升级,推进疏港铁路专用线资产国铁化,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实现综合货运枢纽转型升级,打造现代物流集聚区。
三、保障措施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全过程、各领域。适时启动《南京江北新区条例》省级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南京市负总责、江北新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依照批复意见,江北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作为省委、省政府派出机关,按规定参加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省级部门要全面加强对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的工作指导和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年度任务清单,省有关部门支持申报科技、产业、人才等领域省级项目、资金和试点示范。推动省级部门与江北新区干部人才常态化任职交流,如因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等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可面向全省开展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南京市要进一步加大对江北新区支持力度,研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举措;加快江北新区与南京市浦口区一体化发展研究。江北新区要积极主动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全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立与高质量建设相匹配的风险防控体系。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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