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交警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这句警示语大家都耳熟能详
但现实中仍有人当耳旁风
各种“自以为是”的理由
往往酿成大祸
酒驾
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
更是对他人安全的严重威胁
一次酒驾
终生记录在案
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酒驾案例
予以曝光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11月1日,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明堂路时,被交警城东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11月8日,赵**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环山东路时,被交警岱东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
11月9日,交警岱西大队在酒醉驾查处行动时,刘**在大汶口镇防汛路被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四
11月8日,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长城路时,被交警高新区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五
案例六
案例七
11月8日,肥城交警在湖屯镇陶阳矿路段对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八
11月8日,东平交警在后王路对解**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
酒驾的危害
处罚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第一
泰安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
是在为生命“砍价”
请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在东平买房想要内部团购价?加微信:93960538
↓↓↓买房?点击“阅读原文”看东平房价还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