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
秋冬季节风高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极高;春耕生产及清明祭祖时期,林区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增多,森林火险隐患大。为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茂名市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茂名市电白区野外火源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四)2025年2月12日至4月6日春耕生产及清明祭扫高峰期;(五)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茂名市电白区气象局发布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期间。
二、禁火区域:本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林缘50米范围。三、上述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四、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站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妨碍执行公务行为予以处理。五、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和各森林经营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派出禁火队伍,加大森林火灾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并负责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六、凡违反本禁令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林业主管部门等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公安、自然资源、应急等有关部门。举报电话:0668-5522033、5507026、110 。茂名地区招聘平台,找工作,招人才,请添加微信:fast168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