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丽的日喀则,每一次旅行都应是心灵的洗礼和美好的记忆。然而,旅途中偶尔会遇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为了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期《法治之旅·日喀则篇》为您精心准备了旅游法规秘籍,让您轻松应对旅途中的挑战!
一、同团不同价:部分旅行社存在对同一旅游团成员收取不同费用的情况,这是不公平且违法的行为。
二、使用黑车:有些旅行社为降低成本,租用无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从事旅游经营,这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严重威胁游客的安全。
旅行途中,若因身体不适等原因需退团,可与旅行社协商退团并申请退费。若旅行社拒绝退团或不予退费,您可向旅游监管部门投诉以寻求解决。
精选信誉优良、投诉少的旅行社
依据统一旅游合同评估旅行社正规性
明确合同服务项目
核查旅行社资质,确保车辆合规使用
游客在签订合同时,需细读服务项目,确保所选项目在合同中明确列出,并核实旅游中是否真正享受到这些服务。若旅行中发现问题,可及时向旅游监管部门投诉。
案例分析
2023年,日喀则市处理了一起某旅行社租用无旅游营运资质车辆从事旅游经营的案件。
处罚结果
经立案调查,该旅行社涉嫌购买不合格供应商服务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市文旅局执法队按照行政处罚有关程序,对该旅行社处以2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违规行为
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存在未明码标价,相互串通价格、操纵市场价格;终止合同不退费等情况。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消费者可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在旅游服务上合理要求退还部分费用。
与法同行 让爱相伴
愿这份旅游法规秘籍
能帮助您在旅途中
迅速找到解决办法
享受愉快 安心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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