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召开

时事   2024-11-26 21:27   江西  

导读



11月26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扩大)会,邀请中国法学会立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委员、浙江省原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丁祖年作《监督法》专题学习辅导。县委书记郑国良主持并讲话。他强调,全县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系统学习把握新修改的《监督法》,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更好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以高质量人大工作推动玉山高质量发展。

县委副书记、县长余洪雷,县委副书记李晨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常青,县政协主席朱明善等县四套班子领导以及其他在职县级领导出席。
丁祖年在作辅导报告时,从“监督法的制定及修改情况、监督法的核心理念与思路、监督法修改的基本精神”等方面,对《监督法》做了深入浅出的解读,既有整体把握,又有对具体条款的重点阐释,使大家深受启迪。
郑国良指出,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进行的。新修改的《监督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人大监督制度机制,对于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具有重大意义。

郑国良强调,
要讲政治,增强遵法崇法的思想自觉。深入理解监督法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强化实践能力和水平,加强自身建设和修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确保在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讲法治,增强依法履职的行动自觉。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切实增强依法行权能力,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要讲担当,增强依法监督的责任自觉。扛牢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手段、凝聚监督合力,健全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机制建设,最大程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着力为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持续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县委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县属各平台公司、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副科干部,县人大法制委、财经委成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等聆听辅导报告。(记者 虞梁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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