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应急法治,筑牢安全防线。11月1日,新修订的《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正式实施,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效增强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法律素养,在新修订《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实施当天,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一汽-大众汽车天津分公司、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普法宣贯活动,积极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新修订的《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立足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实际,设置了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社会共治、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共七章七十二条,操作性和时效性更加突出,将为全市安全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活动中,执法人员首先围绕新修订的《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内容、重要条文、重点亮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社会共治、应急救援、法律责任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多角度强调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性,并向企业赠送新《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读本。
随后,执法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结合操作员工岗位现实安全风险和近期发生的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机器人机械手臂伤人等典型事故案例,进行现场警示,针对性地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让员工充分认识到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共治的重要性,助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赠阅、释法、警示……一位企业负责人说:“这样的普法活动既接地气又实用,让我们对自身负有的安全生产义务和责任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为下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非常有益的帮助。”参与活动的企业职工代表纷纷表示,此次普法宣贯内容丰富、贴合实际,令人受益匪浅。通过开展普法宣贯活动,不仅增强了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同时也促进了企业依法生产和依法管理水平。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下一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以新修订《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正式实施为契机,坚持执法检查与服务企业并重,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增强企业和从业人员“尊法、学法、懂法、用法”意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精准高效执法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制作:殷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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