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满足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技工院校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泰州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日至2006年11月6日期间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本科学历报考。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非2024、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5月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5年5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泰州技师学院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技师学院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考生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5-83236083。
报名及材料上传时间:
2024年11月2日9:00—11月6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1月2日9:00—11月7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11月2日9:00—11月8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11月2日9:00—11月8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11月2日9:00—11月9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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