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十堰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2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经十堰市委编办批复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三、报考程序
四、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