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01
1.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调整服务地吗?
答: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原则上应按照招募时所签订的单位上岗服务。但服务期间,因健康、方言、生活习惯等原因,志愿者确不适宜在当地工作、生活的,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报省项目办批准,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调整服务地。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得跨省调整。省内和跨省调整必须报全国项目办审核,获得批准的志愿者需在到达新服务地时及时完成信息更新,以保障志愿者的权益。
NO. 02
2.到达服务县后,志愿者最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首先,要与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于9月中旬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相关信息(称为二次信息注册)。内容包括:服务岗位,工作电话,服务地新手机号,邮政地址及邮编,身份证号等信息。
NO. 03
3.服务期间,如何参加党团活动?
答:西部计划志愿者组织关系将转至服务地,并编入当地的一个党支部,参加支部生活并在当地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也在服务地办理转正手续。要求加入党组织并符合党员标准的,可由服务地党组织经过相关程序,吸纳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加入党组织。团员也应将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地,并编入当地的一个团支部,参加支部生活并按期交纳团费。
NO. 04
4.服务期满后,会有相关的工作鉴定或证明吗?
答:《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证书》由吉林省项目办统筹服务县项目办在志愿者集中培训和报到时统一下发。全国项目办委托服务县项目办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作出鉴定,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证明,并在服务证书上盖章后,服务证书方才生效。
编辑丨王艺颖
初审丨王艺颖
复审丨马文博
终审丨安 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