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丨民房储存烟花爆竹,2人被拘留

政务   2025-01-13 17:29   安徽  

烟花爆竹属于

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一旦引发事故,后果不容小觑

连日来

亳州谯城警方

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

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坚持做到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1月6日,魏岗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辖区一民房内查获村民刘某非法储存的792盘鞭炮、84箱烟花、8箱土炮。
经查,刘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非法渠道购进大量烟花爆竹,储存的民房不符合烟花爆竹存放要求,周边有多户村民居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1月7日,张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无人居住的荒宅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民警根据线索,将涉案嫌疑人焦某抓获。经查,焦某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资质,为牟取利益,非法购进烟花爆竹并存放于无人居住民房内,给周边住户的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目前,刘某、焦某二人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么是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非法储存的危害性



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是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 “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的话,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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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真真 / 校稿:路传岗 / 审核: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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