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悬赏通告,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通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未履行金额超3.3亿元,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3%支付悬赏金,以此计算,悬赏金最高可达990万元。
悬赏通告显示,被执行人包括西王集团有限公司、西王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王勇、王棣。其中,王勇担任西王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企查查信息显示,王棣担任西王集团副董事长。王勇为西王集团第一大股东,持股18.44%,王棣持股1.05,系西王集团第三大股东。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2月20日,西王集团有限公司、西王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王勇、王棣、王伟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超3.3亿。根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限制消费令,该案申请人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第二支行,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
来源:新黄河客户端
编辑:曾璐 | 责编:杨霄 | 编审:李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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