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方面,42条措施
福州重磅发布!
为扎实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11月5日
福州召开
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
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
经市委和市政府同意
《关于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
扎实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
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已于近日印发实施
一起了解☟☟☟
主要措施有
8个方面,42条措施
一、加力推进政策落实
1.加快“两重”项目谋划。瞄准重大水利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推进农村人口转移市民化、低空经济等领域,持续强化项目储备,积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两重”建设项目清单。
2.扎实推进“两新”建设。加快大规模设备更新,跟踪推进已下达资金项目,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持续加强项目储备。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总体方案,深入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
3.用足用好各类债券工具。全力争取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更大力度置换政府存量隐性债务。积极谋划土地储备、存量商品房收购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债项目,持续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和支出进度,确保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4.积极争取今年剩余债券额度。组织做好四季度专项债需求申报。结合项目开工进展情况测算资金需求,做好债券资金用途调整,避免开工项目出现资金缺口。
5.保持必要财政支出强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群体保障力度。坚持“三保”财政支出优先顺序,加强库款资金调度保障,加快转移支付下达,增强基层支付保障能力。
6.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一地一策”抓实各项化债举措,积极妥善化解政府债务。健全预警监测机制,加强债务风险等级评定和预警通报结果运用,做到风险早预警、早处置。
二、推动产业提质增效
7.抓好粮食和秋冬农业生产。抓好中稻、晚稻等秋粮田管与收获,抓好秋冬农业生产,夯实来年丰收基础。
8.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对列入“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对象的农业企业,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培优扶强370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持续抓好26个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强镇、23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和219个“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
9.深化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业园区,持续完善配套设施。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申请银行贷款的,由市级财政给予50%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10.推动工业增产增效。每月组织一场以上产业供需对接活动,对符合要求的参加企业给予奖励。鼓励企业赴省外抱团参展,对符合要求的参展企业给予奖励。探索“拨改投”方式设立新型工业化发展投资基金,加大对新兴产业培育和支持力度。
11.加大技改项目融资支持。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供总规模50亿元融资贷款贴息,市财政按2%、各县(市)区按1%,合计给予年化3%的贷款贴息支持。
12.持续优化产业布局。落实省优化化工产业布局政策举措,推动江阴港城经济区和可门港经济开发区已落地化工项目建设。加快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重点围绕临床研究等给予研发补助。
13.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落地储备一批优质三产提升新项目,培育新增一批重点规上和限上商贸服务业企业,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供应链。
三、持续扩大有效需求
14.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效益,支持对具有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的科技创新、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方面的项目开展股权风险投资,鼓励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等多方参与。
15.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开展项目攻坚行动,推进福莆宁F2、F3线动建和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报批,推动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连江申远三期等产业项目加快建设。做好2025年省市重点项目盘子谋划,推动更多项目入库纳统。
16.强化用地用海保障。优先保障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存量土地盘活,鼓励企业低效用地再开发。保障海上风电、海洋牧场、光伏发电等新兴产业用海,支持加快盘活利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
17.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深化餐饮消费促进、福品消费促进、重点片区(商圈)消费促进、线上消费促进等促消费行动,抓紧双十一、元旦、春节等重要消费节点,支持县(市)区开展好促消费活动。
18.扩大文旅消费。围绕“有福之州”主题,开展全年重点节假日营销,推出一系列惠民消费活动,做旺文旅市场。加强与OTA(在线旅行社)头部平台合作,实行政府补贴与OTA促销结合。扶持演艺经济发展,提升演艺服务发展能级。
19.促进服务消费。推出新型消费场景,激发消费新动能。举办系列重大体育赛事,以赛事活动促进消费。加强农村电商主体培训培育,积极发展直播带货、直供直销等新业态。深入推进新闽菜创新发展,加强大众化推广力度。
20.支持对外贸易稳健发展。推进跨境电商合规化发展。开展“福品销全球”系列活动,动态更新发布境外展会名单,帮助企业争取优质展会展位资源。组团参加第七届进博会。
21.积极吸引外商投资。用好我市新获批外商独资医院准入政策,吸引境外企业来榕投资。用好海装大会等国际化招商引资平台,充实线索储备。加强服务保障,推动签约成果转化落地、到资。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2.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聚焦行业协会、商业银行、转供电等领域,着力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重点监控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社会关注度敏感度高的收入项目。
23.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完善全面依法治市体制机制,深化立法领域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服务功能,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引领区。
24.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认真抓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加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用好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着力破除市场隐性壁垒。落实促进闽台融合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探索研究我市特色举措。
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5.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加大房地产融资支持“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引导商业银行落实存量房贷利率和最低首付比例下调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调整,进一步减轻居民家庭购房负担。
26.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供给。坚持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对接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和专项债券等政策,指导企业按照市场化和平等自愿原则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以需定建,进一步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规范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工作,着力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
27.促进房屋征收安置。优化安置房建设规模,完善征收补偿价格调整机制,增加土地出让收益。拓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渠道,在指定区域试点推行“房票”购房补助制度,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安置需求,活跃房地产市场。
六、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28.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引导在榕金融机构用好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释放增量资金,推动各银行机构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定期跟进项目融资,动态更新行业融资“白名单”,加强政金企常态化精准对接,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29.引导基金投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市属国企基金加大力度投资“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做到精准对接有力扶持。完善投资容错机制,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引导国有资本转变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放心大胆投早、投小。
30.强化上市企业基础培育。加强对“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科技“小巨人”、“三创四新”成长型优质中小企业重点培育,推动上市实质进程。推动优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挂牌融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多种方式再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分拆子公司上市,引导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上市。支持市属国企基金与优质上市企业开展合作,适时开展优质企业并购重组。
31.促进基金矩阵发展。加强资金筹集,安排一定规模财政性资金支持基金矩阵建设。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发债等方式出资,发起设立基金或参与政府引导基金。优化整合存量产业基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撬动资本作用。推动与国家级、省级基金和央企、省属国企的深度合作。
七、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32.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全面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在驻榕院校建设“福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驿站”,实施“求职能力训练营(SYC)”项目,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企业一线就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1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33.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加快实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在全市建设包含零工市场、零工品牌驿站、就业服务驿站和就业服务舱的“五级零工服务平台”,建立就业摸底、求职登记、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劳动权益一体化的全链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34.加大困难群体帮扶。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按规定落实延保渐退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群体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做好脱贫人口就业状况动态跟踪监测,确保有就业意愿、培训意愿脱贫劳动力三个月内实现动态清零。
35.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优化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规划布点,持续跟踪基础教育学位供需情况,增加优质资源供给。持续完善集团化办学和城乡义务教育紧密型共同体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评价机制,试点遴选培育一批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支持省级“双高计划”学校重点项目建设,健全职业教育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36.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落实生育休假、生育保险、生育补贴制度,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完善家庭育儿支持服务体系,健全主体多元、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体系,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
37.发展“银发经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开展养老服务企业招商引资活动,吸引大型优质养老服务企业落地。完善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投入,持续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38.做好重要物资保供稳价。加强肉、菜、蛋等主要副食品市场供应保障。用好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走势预测预报工作机制,加强产供储销全链条各环节和价格情况监测,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八、高效落实各类战略
39.推动榕台深度融合。推进福马“同城生活圈”建设,主动融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提速推进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设立。
40.促进区城协调发展。落实强省会战略,加速福州都市圈建设,加快机场二期、滨海快线(F1线)及相关高速公路建设,力争实现福州都市圈1小时通勤。推进新时代山海协作,办好山海协作招商推介会。加强与济南、西安、阿拉善、渭南等友城战略合作。完成对口援藏援疆援万州三峡库区年度工作。深化与固原市原州区、隆德县、西吉县东西部协作。
41.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县域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按部署开展设区市副中心、强县城、县域副中心等试点创建工作。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就业、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有效补齐城市安全韧性短板,抓好城市地下管网等“里子”工程建设。
主要举措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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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纸媒、网络专题报道、举办专栏访谈、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对《实施意见》以及我市即将陆续出台的政策进行全面宣传和正确解读,让企业和老百姓知道政策、用足政策、享受政策。
(二)完善政策配套储备。在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基础上,加力推出新的增量配套政策。我市金融、住建、工信、商务、人社等相关部门将聚焦中央一揽子增量政策,结合短期、中期、长期发展目标,继续谋划储备后续增量政策,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机制, 推动增量政策应出尽出,形成政策滚动接续态势,力争见到更多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