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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盏交通信号灯
都是一盏文明指示灯
每一条红灯停止线
都是一条文明起跑线
但有部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忽视交通信号灯“任性”骑行
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10月7日9时8分许,在路泽太一级公路城北街道麻车大道红绿灯路口处,有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碰撞。
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这辆电动三轮车正侧翻在路中央,停在一旁的小型新能源汽车的左后方部分零件被撞脱落,于是快速固定好证据,将两车移置路边。
经询问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蔡某得知,当天上午,他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从城北街道南山闸村驶往泽国镇金施村。由南往北途经事发路口时,看到路边阿公提着一篮土豆,想要上前询问购买,未注意到路口信号灯为红灯,直接驶出路口,撞上一辆由东向西直行的小型新能源汽车,随后车辆发生侧翻。
幸好当时车速不快,蔡某戴好了安全头盔,事故造成其轻微擦伤。
后经交警认定,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蔡某因违反交通信号灯造成事故,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蔡某不仅要承担自己的医药费,还需承担小型新能源汽车的维修费用。
在该起事故中
蔡某途经路口竟忽视信号灯
归根结底
还是交通安全意识不强
每一起事故都是前车之鉴
不论最终认定结果是什么
我们都应从中吸取教训
不断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
尊重生命
遵法守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闯灯酿事故,害人又害己
破坏通行法规: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法规。
发生交通事故概率高: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概率,危害极大。
此外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
必须要符合
“车有牌、有保险、人有证”
才能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