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身边:带你秒懂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

时事   2024-11-13 20:49   福建  

人从出生直到死亡

法律贯穿着人的一生

法律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11月12日

福州市司法局的嘉宾们

做客《党风政风热线》直播间时

回答了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



中:福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萍

左:福州市“148”公共法律事务中心三级主任科员黄健颖

右:福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二处四级主任科员杨泽鹏


以案说法

     

今年61岁的李阿姨没有想到:在工作岗位上受伤,因为退休领取了养老金,不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难以被认定为工伤。
李阿姨怎么也没想到,做保洁竟然有伤残风险——她在清洁楼道时不慎滑倒跌落在楼梯上,造成髋关节骨折,落下九级伤残。她虽然在当地一家物业公司长期从事保洁工作,但因为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领取养老金,不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难以被认定为工伤。

如何定义超龄劳动者?

     所谓超龄,即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为60周岁,女工人和女干部则分别为50岁和55岁。他们中的相当多数栖身于服务行业,比如餐饮、保安、清洁等,所从事的工作常常与体力劳动密切相关,意味着可能承受更高的劳动风险。

超龄劳动者怎样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答:我们在受理此类纠纷时,经常会遇见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劳动合同、工资欠条等证据方面欠缺的问题。超龄劳动者尤其是超龄的进城务工人员,由于年龄、学历、工作能力等限制,就业领域更多集中在建筑施工、物流搬运、物业保洁、保安等可替代性较大的行业中,用人单位或者老板可以选择其他劳动者替换超龄劳动者,有可能存在随时随便口头辞退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在用工过程中要求老板签劳动合同的难度确实很大。因此,超龄劳动者往往容易出现工资被拖欠后却没有任何书面证据的不利情形,缺失劳动合同或者欠薪证明等进行劳动仲裁或诉讼所必备的证据,则可能面临败诉的不利后果。

    二是欠缺被告身份证明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要求有“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应当是依据原告提供的被告身份信息能够定位到具体的主体,使被告具体化、唯一化、特定化,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并排除存在其他主体的可能性。但在处理劳务纠纷就是给个人打工的这类纠纷的实践中,很多超龄劳动者只是知道老板的名字,甚至只是外号,尽管有手机号码,但仍然与上述明确、具体的“被告身份信息”的要求不符。就算是想委托律师前往派出所查询,都缺乏足够信息无法成功查询。

     所以,我们建议劳动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的证明材料,例如有用人单位信息的工作卡等能够证明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的证据材料。对于具体的欠薪金额,最好要有工资欠条,或者有公司法人代表、股东等具有代表权的个人出具的结欠单。如果是给个人提供劳务工作的,除上述材料外,还要收集好这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信息。


右: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焓

中:福建科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荣坚

左: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松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简单来说,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常见的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侵犯经营自主权、要求履行义务、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等),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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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前段时间,我骑电动车被机动车撞了,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我跟对方同等责任,我不服,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我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答: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是一种技术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到上一级交警部门进行复核。
     问:我是一个流动摊贩,城管说我在禁止摆摊的区域经营,没收了我的经营工具并罚款。我是初犯,不知道该区域禁止摆摊,而且我家经济困难也有家庭贫困证明,我能不能申请复议?申请复议后会不会加重我的处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变更决定,但是第三人提出相反请求的除外。”如果案涉行政处罚,减损当事人的权益或增加当事人的义务,可以提起行政复议。针对具体处罚情形,一般不会因为复议加重处罚,不会作出对当事人更为不利的变更决定。


资料图。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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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热线》节目是创办13年、荣获“福建新闻名专栏”称号的福州广播电视台FM94.4新闻广播《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的全新升级版。该档节目立足提升新时代福州城市基层党建质量,契合福州市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定位,以“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作为主线,借助多媒体传播平台进行全媒体播出,让市直各相关单位可以多渠道、多形式和广大党员群众进行直接交流,为党员群众解答党务、工青妇事务、民生办件、审批服务政策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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