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联合整治网约车违法行为

民生   2024-12-14 22:04   广东  


 从事网约车营运服务,车证、人证要齐全 


网约车行业的迅速发展为群众出行提供了极大便利,但超速、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网约车运营秩序,从源头预防网约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2月11日,罗定公安交警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开展网约车违法整治专项行动。


联动行动组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龙园西路等重点路段开展行动,坚持“逢违必纠、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片”的原则,对网约车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速行驶、不礼让行人、疲劳驾驶、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最大程度减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查获网约车无证营运一宗,已由交通运输局作进一步处理。


下一步,罗定交警大队将与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协作,加大对网约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建立长效联合监管机制,积极推动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从事网约车营运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条件一

从事网约车营运,用于经营的车辆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保持车况良好。


     条件二

从事服务的驾驶员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按照规定办理注册。


      条件三

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上预约的车辆、驾驶员保持一致


   

      条件四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违反相关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以及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将被依法予以罚款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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