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贪官警示录:从仓库管理员到省建工集团副总只用了13年,情夫包含40位领导,贪污上千万被判死刑,更“神奇”的是在监狱收押期间,副监狱长无不例外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成功怀孕,钻了法律的漏洞,2003年被判死缓。
“父母官”的第一职责是为人民做主,现实生活中,很多地方官员得到权力后容易迷失在权力的漩涡中,早已忘记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最终变成了贪官。蒋艳萍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南省查获的犯罪金额最大的官员贪腐案,蒋艳萍是湖南省被判处极刑职务最高的女干部。
蒋艳萍37岁就当上了副厅级干部,这位女领导本应该好好行使党和人民给予她的权力,为人民办事,没想到蒋艳萍却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贪腐,获得了上千万不义之财。蒋艳萍还与40多位男性上司保持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玷污了公职人员的身份,2001年这位道德沦丧,自甘堕落的女副厅级干部受到了法律正义的审判。
2001年7月2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路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蒋艳萍死刑。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新的判决,蒋艳萍由死刑判为死缓,进入了湖南女子监狱服刑,等待她的将是漫长的牢狱之灾。
以貌示人,步步高升
蒋艳萍出生于1959年,她17岁时来到湖南省茶陵县农村插队,插队期间蒋艳萍认识了公社的一位领导,蒋艳萍与这位31岁的公社领导保持了密切的关系,公社领导也对蒋艳萍有求必应。在公社领导的极力推荐下,第2年蒋艳萍就被招到了湖南湘潭某工厂工作,脱离了农村插队的贫苦生活。
1978年,一位重要的领导来工厂视察工作,蒋艳萍想在领导面前好好表现一下,获得领导的赏识之后就能获得更高的职务。蒋艳萍长相甜美,身材不错,领导审查当天她打扮的非常漂亮,多次引起领导的注意。领导工作结束后对蒋艳萍记忆深刻,当天晚上两个人私下会面。
在这位领导的帮助下,1982年蒋艳萍调往长沙,在湖南省建工集团6公司下属的碧波商场当仓库保管员。蒋艳萍又用美色诱惑了仓库里的一位副主任,在这位副主任的提拔下,蒋艳萍25岁时就当上了商场的总经理。
6年后蒋艳萍来到了省六建公司劳务公司,她的职务是经理,相当于副处级别。此时的蒋艳萍已经深刻意识到了美貌带来的优势,自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接连提升,从一位大专学历的插队女知青,一步步当上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的副总经理。
与40多位男性领导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1995年下半年,蒋艳萍拉拢了湖南省纪委副主任陈某,陈某利用职务之便为蒋艳萍提供了不少便利,私自将一处装修工程安排给了蒋艳萍妹妹一家,蒋艳萍的妹妹在此期间非法牟利上百万。
蒋艳萍开始与一个又一个的上级领导发展不正当的地下情关系,蒋艳萍靠着巴结领导,权色交易,一步步爬上了副厅级干部的位置。蒋艳平落网后被关在了看守所,关押期间她依旧没有忘记美色示人的伎俩,1999年蒋艳萍在汉寿县看守所内利用美色将副所长万江拉下水,开始逃脱自己犯下的贪污受贿罪。
蒋艳萍用金钱和美色搭建起了一张关系网,一位插队的女工一步步成为了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的副总经理,当时的蒋艳萍只有37岁。蒋艳萍落网后主动交代,男人对她来说都是有等级和有价值的,她在10年期间与40位男性领导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堪称传奇。
贪污受贿数额巨大
蒋艳萍不仅爱权力,她更爱金钱,蒋艳萍通过拉拢领导获得了职位晋升,她也通过这些不正当的关系获得了不少钱财。蒋艳萍当上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的副总经理后,不断被人举报,不少人反映蒋艳萍收受贿赂,大搞贪腐。一位80多岁的老员工举报了蒋艳萍10年,终于将这位女贪官拉下马。
据检察机关查证,蒋艳萍曾说,在湖南,只要我愿意,我没有接不到的工程。蒋艳萍利用美色换取了10多亿的工程项目,她在担任六公司党委书记期间,贪污受贿金额超过1,000万。1994年5月份到1999年7月份期间,蒋艳萍贪污受贿30多次,金额高达300万人民币。
只要别人送了礼,蒋艳萍来者不拒,她甚至还会主动出击,觉得别人送礼不够多就会冷嘲热讽,暗示对方继续送礼。劳务服务公司的一位项目经理在1996年和1997年,向蒋艳萍行贿30万,蒋艳萍对此大为不满,认为这位经理给的钱太少,做不成大事。
案发时,有关部门查明蒋艳萍家中有1000多万的资产来历不明。蒋艳萍担任六公司党委书记和劳服公司总经理期间,个人从公司项目部收取5%~6%的管理费,面对职工和其他领导的反对,蒋艳萍振振有词,这是业主的要求,谁敢不服?
检察机关调查蒋艳平贪污受贿行为中,先后审讯过蒋艳萍98次,她刚开始承认自己受贿过28万,之后都在抵抗。蒋艳萍还与他人签订攻守联盟,拒不承认贪污受贿的行为。为了躲避组织的调查,蒋艳萍笼络了看守所的副所长万江,万江也犯有包庇罪。
家人受牵连,被判入狱
蒋艳萍通过美色步步高升后,她开始大力提拔自己的家人,蒋艳萍的妹妹以及弟弟都被她提拔过。蒋艳萍的弟弟叫蒋绍文,曾是长沙市芙蓉区工商局行政科副科长,1994年到1999年蒋艳萍多次贪污受贿,蒋绍文积极帮蒋艳萍收藏和办理取款,也有贪污受贿的行为,最终被双规。
蒋艳萍的妹妹以及情夫吴永恒也涉嫌行贿,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995年至1999年,蒋艳萍的妹妹成立了长沙市恒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蒋艳萍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妹妹的公司招揽业务。蒋艳萍在此期间收受贿赂216万,妹妹和情夫也犯有受贿罪。
多次对抗调查
有一位80多岁的老员工坚持不懈举报蒋艳萍,他的举报信终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纪检部门开始对蒋艳萍进行调查,扣押了劳务公司和长沙电信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的所有财务账目。工作人员审问了多名行贿人员,最终有8个人交代曾给蒋艳萍赠送过大额贿赂。
蒋艳萍拒不承认自己收受过贿赂,一直在对抗调查。办案人员知道一定要拿出蒋艳萍收受贿赂的实质性证据,比如说装有赃款的巨额密码箱,否则蒋艳萍根本不会开口。调查组得知,蒋艳萍的弟弟蒋绍文曾从蒋艳萍家提走一只密码箱,这个密码箱很可能装有巨额贿赂。
1999年7月22日,两名侦查员在长沙火车站附近抓到了蒋绍文,经过连夜审讯,蒋绍文终于交出了赃款。装有赃款的密码箱中一共有18张存款单,共有存款人民币793万美元,2.6万港币4.3万,还有20多万的现金。
1999年8月4日,湖南省检察院对蒋艳萍正式立案侦查,面对确凿的证据,蒋艳萍承认自己与多位领导关系密切,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事实。2001年7月2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蒋艳萍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所有非法赃款均上缴国库。
蒋艳萍不服,提起上诉,2002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蒋艳萍一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坚持死刑。
2003年,蒋艳萍因有孕被改判为死缓,后又因举报立功获得减刑,目前已经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