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学森 | “相对”与“绝对”

学术   2024-09-25 21:10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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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评奖制度改革之后,经中宣部批准常设的全国性文艺评奖精简到19项,中国书法兰亭奖是其中之一,也是书法界最高级别奖项。近日,第八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评审工作在北京进行。我作为学术观察员参与了评审活动,现谈谈自己的感受和思考。



兰亭奖参评条件经历了一个变化发展过程。第二届兰亭奖的征稿启事说:艺术奖(创作),凡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自愿申报;理论奖,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参评,未要求是书协会员。第三届对艺术奖规定的投稿作者范围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或者非中国书协会员但已入选两次以上中国书协主办的立项展览。后者可以谓之“准会员”。而理论奖参评仅要求来稿为用中文发表的成果,未要求作者为中国公民。创作和理论的申报资格要求都比过去有所松动。第四届、第五届征稿启事将理论与创作合在一起规定投稿作者范围,都要求中国书协会员或者“准会员”(创作为已入全国展一次或者中国书协主办的立项展览两次以上,理论为全国书学讨论会入选一次)。就是说,创作申报的门槛与第三届大致齐平甚至有所降低,而理论申报的门槛明显提高。第六届开始,无论创作还是理论,参评人只能是中国书协会员,申报门槛发生了终极性拉抬。一般所谓“国展”(全国书法篆刻展览)对参评者的要求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海外华人均可投稿。兰亭奖参评条件与此形成鲜明对比,这也是其规格高、影响大的因素之一。兰亭奖申报资格从相对宽松到变得非常严格,其主要原因在于:全国展、单项展已经形成了很好的体系性、很广的覆盖面;中国书协会员规模不断壮大,过去编外很多人员基本都已加入到这个行列;书法理论研究水平已经提到,专业性研究队伍已经壮大;书法事业发展越来越充分,兰亭奖的功能定位越来越清晰。   

第八届兰亭奖进一步将“艺”的考察落到实处。前几届征稿启事基本上未对评审标准有所说明。第六届征稿启事:将创作水平作为衡量书家书艺的重要评价标尺,着重审评其创作水平与实力,综合考量参评者的创新意识、艺术积累。第七届:把创作水平作为评奖的重要标尺的同时,着重审评其创作水平与实力,综合考量投稿作者艺术积累、创新意识;书法创作获奖,着重审评其创作水平与实力;书法创作入选,着重审评投稿作者的创作水平,考察其艺术才情与发展潜力。以上这几届“征稿启事”的表述都没有能够将具体可操作的内容表述清楚,第八届征稿启事显得更概括:着重审评其创作水平。但是,第八届兰亭奖《评奖办法》《评奖流程》等具有操作指南性质的文件作出了精准、细密的阐释,程序设计越来越严密,旨在维护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   

第八届兰亭奖对稿件数量、类别、属性的规定较为合理。国展规定参评者投稿数量:可以仅投一件;如果多种书体(含篆刻)同时投稿,每种限投1件。兰亭奖前几届在这方面都没有明确规定,实际上不作限制。第三届:作者投稿数量不限,必须一次投齐。第四届:作者投稿数量不限,可多次投稿。这个规定如果延续到了现在,势必导致海量的评审工作量,每人作品多寡不一也导致很难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性。第五届作出限制:艺术奖,提交作品一件;佳作奖,每人限投一件作品。于兰亭奖而言,这个收缩显然过于紧窄,仅仅从一件作品难以评判、比较参评者整体的创作素养。第六届开始,确定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数量:书法创作每位参评者提交代表作三件。第六届对作品时间提了要求:提交的三件作品中,至少一件创作时间须在近三年内。第七届要求三件作品中至少两件须为近三年内的创作。第八届兰亭奖除了延续了第六届以来的一些新规,又有新的要求:作者须将近三年的两件作品中的一件指定为“主要参评作品”。可见,对于投稿数量有一个听任、收缩、适中的过程;三件作品的要求比较能够体现书写者的综合能力,形成覆盖面;两件作品在最近单元周期的三年内,既加强了参评作品与奖项届别的匹配度,更凸显了评审对于参评者的当下状态的重视;指定主要参评作品则有助于凸显优长,主辅相兼。第六届兰亭奖共1148人投稿,七届1835人投稿,八届2241人投稿,投稿数量在显著提升,众多理事、专业委员、骨干书家投稿,体现出大家对基本规则的积极认同和持续走高的参与热情。   



艺文兼备是兰亭奖评审的重要指标,但是书法评审当然不能异化为文学评审,创作水平是兰亭奖最重要的标尺。第八届兰亭奖评审对“艺”“文”“人”三者更为兼顾,把握的尺度更为平衡。(一)兰亭奖很早就开始把“艺”的考量扩展到参评作品之外创作情况。第二届兰亭奖对进入艺术奖(创作)获奖提名的参评人“历年成就”进行考察。第四届征稿启事说:艺术奖,评奖将依据作者“近年来的书法篆刻创作以及书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的业绩”。第五届表述又回到“历年来”。第六届是“历年来尤其是近三年”。第八届将创作类、理论类要求合起来表述:结合投稿作者历年来尤其是近三年的创作与研究成果,着重审评其创作、研究水平。这就将兰亭奖的评审周期与参评者的近期、长期艺术状态及其主次关系协调了起来。(二)首届、第二届“兰亭奖”在创作奖的评选中,采用现场命题作文等方式对进入获奖提名者进行现场文化素质考核、文字水平考查,就已经凸显出对“文”的重视。第六届开始,明确以“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为评审理念。“文”的要求被更加明确地提了出来,但是第六届评审没有设置审读委员会,也没有其他属于“文”的范畴的明确要求。第七届兰亭奖“综合关注、考量投稿作者的文化素养”,与此相适应,首次设置了审读委员会。而且,对于提交篆刻作品的参评者,以往没有特别要求,第七届兰亭奖则规定:“仅提交篆刻的投稿作者”,“另须提交1件篆书作品(内容为自撰)”。自撰内容这个要求显然是出于“文”的考量。而实际上从本阶段客观状况来说,要求所有这类作者都自撰文本的确有点一厢情愿。第八届兰亭奖将相关要求修改为:“主要参评作品是篆刻的参评人,3件投稿作品须含1件篆书作品。”这个要求既符合书印关系的学理考量,不再强求自撰也更加符合情理、切合实际。(三)除了鼓励自撰,历届兰亭奖也都对书法作品内容有所规定,比如第二届要求是:“积极、健康、高雅、优美。”笼统地、表面地看,是“文”的要求。而具体来看,优美主要是文采,高雅主要是格调,积极、健康则是价值观,是“德”。所以,“文”不是孤立的,兰亭奖对“文”没有脱离于“德”。第八届兰亭奖这方面要求更加明确:“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坚决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作品。”显示出对“德”与“文”的关联乃至与“艺”“品”等其他方面的融合关系比以前更为重视。(四)在“德”“人”方面,第五届兰亭奖有如下说明:“艺术奖的设立,旨在表彰50岁以上在书法篆刻创作及书学研究上取得相当的成就和具有广泛影响的著名书法家”。里面隐含着“年高德劭”“人书俱老”等逻辑,传达出评审中对“人”的考量。但是理论奖、佳作奖部分没有类似条款。第六届综合考量参评者对当代书坛的贡献与影响以及在书法创作以外的书法各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和个人品德评价。第七届鲜明提出“德艺双馨、人书合一”的评价标准,综合关注、考量参评者的品德操守以及对书法艺术和社会所作出的贡献与成就。第八届征稿启事将这方面内容概括为:综合考量投稿作者的职业道德、业界贡献和社会影响。具体评审时,第八届兰亭奖既关注少数“有故事”的参评者,又注意不要把“兰亭奖”的评审等同于好人好事的选拔。斟酌拿捏,慎重取舍,注重实际,温厚宽和。   



原则性设计上,国展评审每四年举行一次,兰亭奖每三年一次,因此会出现周期性的连贯或交叠。2015年一年先后有五届兰亭奖、十一届国展。今年则是年初进行了十三届国展的评审、展出,刚刚又进行了第八届兰亭奖的评审,这是展览工作的周期使然。一方面为作者搭建了更广阔的展示舞台,为优秀作者脱颖而出提供机会,发挥兰亭奖对书法工作者的激励作用和对精品创作的示范效应,这是积极的一面。另一方面,作者在较短周期内会保持一定的风格延续,在作品锤炼与创作思考等方面难以深入,活动周期接近也会造成诸多有不如人意的地方。

第八届兰亭奖评审机制设计合理,程序配套,设备保障到位,评委履职认真。评审过程注重评议,评委结合各书体作品基本情况,针对评审导向、评审规则、评审标准、评审尺度等深入探讨,努力达成共识,而每一轮投票环节则由每位评委独立自主地作出判断。延续十三届国展糊名与扫描二维码等做法,但评审则以原作为评判对象,主要原因是两者举办时间挨得比较近,且兰亭奖评审体量远远小于国展。从长远来看,随着投稿作品数量的增多、相应技术的飞速进步,“数智化”工具是未来大型书法评审必要的辅助手段,甚至是必然的依赖手段,十三届国展评审在数智化应用方面作出了初步尝试,积累了不少经验。本届兰亭奖将全部参评作品完整张挂在展陈架上,所有评委反复在作品前缓慢穿行,先充分把握作品整体状况。从初选淘汰环节开始,评审委员仔细面对每一幅作品。排除法、择优法、排序法,在不同评审阶段根据不同的评审要求灵活使用;绝对标准与相对尺度,斟酌权衡。从最初2000多人作品,到筛选剩999人,再到561人,又到263人,再到132人,一遍遍过筛子。其间某位评委如有不同看法,可以提请复议,说明理由,得到半数以上评委、三分之二以上监委同意动议之后,启动复议,最后根据投票结果定夺。这样,全员总览、分组评审、交叉复议、全体合议、独立投票等等程序都进行得井然有序。

审读委员会是从十二届国展、第七届兰亭奖才开始设立。在前几次审读经验积累的基础上,本次第八届兰亭奖强调“评”“审”结合,互相贯通,而不是简单分工,据此建构更好的审读工作机制。审读工作坚持统一把握尺度、严格执行标准、从严不从宽,先把全部问题都指出来,为后续进一步评审做好准备。对进入评奖投票环节的前20位入选者,再次按照更高标准对其作品重新进行审读审核,直到最后选出金、银、铜奖。审读的意义不光是纠正错别字,而是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鼓励书法界形成良好学风,在“字外功”等方面全面发展,对传统文化方向有很好认识,对于将来的书法发展树立标杆。八届兰亭奖的投稿可以看出近几年审读工作的良好效应,文本文字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比例都有显著下降,大面积低级错误普遍下降,这是可喜的现象。当然,还有不少文本文字问题暂时难以完全解决,主要集中体现在古文字书法方面。日前已有专家发文作出罗列,本文不赘述。在最后的总结会上,有的评委发言认为:本次评审没有体现出对自作诗文作者的鼓励,审读只有少数作品完全没有问题,这制约了艺术水准很好的作品。目前的自作诗大多在格律上还有明显问题,有的自作诗词汇生硬沿袭、套用古代诗文,有的则是整体内容不合适,这样的作品在审读环节很容易遭到淘汰。

评审和审读相结合,一步一步从“艺”走向“文”,走向“人”。每个阶段的指标各有所侧重,同时互相有所兼顾,而不是片面单一的。“文”不等同于文字,对“艺”的反复考量也是“文”的审视。比如说,有些作品的异体字、变形字、边缘体与低俗艺术格调密切关联,评委那一关就可以卡掉,而并非要留待审读环节才去淘汰。这样,以“复栽”与“套种”相结合的方式滚动推进,指向非常清楚。审读工作立足于当代书法界文化素养、古文字水平的实际,既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也是更好地、更全面地对艺术素养进行综合评判。要兼顾“文”和“艺”的关系、阶段性攻坚与未来长远追求的关系,以及社会期许与实际运作可行性的关系。期待经过相当一个阶段的努力,投稿的文字文本基本不成问题,届时审读对评审的制约性将会大大降低。



理论奖的设立是兰亭奖层次性、立体性的重要元素,是兰亭奖以“艺文兼备”而区别于其他“国展”的最显著特征之一,对于理论与创作的相互促进有重要意义。理论评审以显著提升兰亭奖的学术形象为追求,倡导真做学问,做真学问,而不是简单为理论而理论。八届兰亭奖申报成果涵盖了史、论、美学、批评、教育等方面,前沿、基础、应用都有,体现出理论领域的厚积薄发,显示出学术研究在不断地稳步提升。评审会议上,评委认真阅读材料,各自表达见解,形成了“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的良好风气和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和谐氛围。评委们对论著由表及里地进行审察:题目是否有语病,目录和结构是否有模式化、模块化问题,内容与题目是否完全匹配,是否存在“玩概念”现象;对材料的分析提炼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堆砌材料的情况;有没有自己的系统性思考;书法美学论著中书法史内容占比情况;教育类论文有没有学理纵深,是否只是经验之谈;其他领域相关申报成果是否以书法为立足点并且能够直接推动书法;魏晋之前的、文字演变时期的、新发现的一些书写材料是否具有自觉性,是否属于书法,在相关论著的题目中应该如何准确界定,等等。在专著与论文的取舍上,评委反复推敲。一方面,注重质量而不拘体量,杜绝无效专著、臃肿专著入选,如果有高质量论文能够单篇压全场那也坚决成全;另一方面,兰亭奖不同于一般的书学讨论会,论文的论题应该宏观、重大,不能无关宏旨,要能够撑起相当规模的学术体系。

第八届兰亭奖很多参评理论成果符合评审活动在原创性、学理性、新颖性方面的期待。以交叉、多元、综合的研究,表现出较强的理论思维,观点和方法具有新意,以史观驾驭史料,体现出寻绎之才而非辑录之功。不是主观臆定著述的层次结构,而是按照科学性和逻辑性,洞悉研究问题的实质,分析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据此组织起层次分明、有条不紊的系统性架构。有的著作探讨超越帖学之外的系列问题,作了很多可贵的思考;有的著作对一些概念做了不少系统、精辟的梳理,非常过硬;很多个案研究都还不错,即便前面叙述有点多,而后面论析能够强劲发力。我国有着很好的史学传统,目前书法理论领域做得比较好的还是书法史、印章史。第八届兰亭奖申报材料中有一些断代史、地域史、制度史的论著,写得不错,但是竞争太激烈,有的没有能够选上来。还有批评史,放到批评类里面兼顾考量。理论类总体实力很强,评委以“绝对标准”为衡量,评出金银铜奖。获奖成果能够较好地体现书法的艺术之美和理论之美,引导广大的书法人群见贤思齐,以相关学术研究为志业,确立一种持久的研究兴趣和一个相对稳定的方向,坚持不懈地在自己的研究领域钻研下去,辛勤耕耘,厚积薄发,持之以恒,孜孜不倦,不仅追求新颖,而且追求实际价值,回应创作之需、学术之需和社会之需。



兰亭奖的评奖宗旨契合书法的内在学理。唐代刘知几强调史学家应该具备史学、史才、史识,清代章学诚又补充了更重要的史德。德、识、学、才,自然是我们今天的书法史学、书法理论学者应该具备的,书法创作人才难道就不需要吗?书法多元一体,一体多面。兰亭奖追求的“艺文兼备,德艺双馨”以及“书人合一”,正是赵孟頫强调“词翰相须”、苏东坡倡导“兼论平生”等等一系列传统观念在新时代的总括和演绎。

第八届兰亭奖组织了颇见规模的学术·媒体观察团,绝大多数评审环节都予以开放,观察团列席观摩聆听。评委把自己的见解明确表达出来,大家把不同看法摆到桌面上,互相匡正,以清醒的理念来约束、修正本能意向、潜在意识。监委负责“务实”,确保遵守既定规则,公正,公平,规范,把好作品评出来。学术观察员主要任务在“务虚”,考量可能的改良,代表书法界保持一种内省式的深层次思考。评审现场这种有原则的开放性本身就是高度务实、阳光干净的一种表现。第八届兰亭奖评审结果符合投稿实际情况和书法发展的现状,必然会起到示范性、导向性作用。其意义在于鼓励当代书法界以书法为志业,以发扬兰亭精神为使命,坚持临池不辍,始终关注时代。

第八届兰亭奖评出的作品比过去烟火气少了,追求雅正书风的多了,评审结果能够反映书法界现状。部分评委为书体不平衡而遗憾,认为入选作品中隶书、楷书少了一些。兰亭奖要求每人投稿三件,其他没有太多的要求。而如果按全面、综合、高明的目标来意会,那就要三种不同品式、三种不同书体,而且是静态类与动感类书体兼有,加上功力、格调都要很好,这就很难做到。很多作者是这样要求自己的,这就可能会勉为其难,导致一件不拿手的作品拖累了其他两件好作品。这种情况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缘于对兰亭精神的仰之弥高,求仁而得仁,颇不必以一时成败论英雄。有人认为审读影响了优秀作品脱颖而出,不是没有道理。的确不能简单把所有错字都等同于素养不高。但是,从长远来说,目前强化审读是必要的,审读导致的严苛或者误伤是一种阵痛,是值得付出的阶段性代价。无规矩不成方圆,有的规矩定了就没有一点点松动的余地。比如作品尺寸,多一厘米、少一厘米的确无关紧要,似乎可以通融。但实际不然,规则既已制定,就要严格遵守。选上的作品未必一定比落选的好,某些落选的可能只是因为某处有硬伤,入选了的也可能创作水准并非特别高妙但其过审基本面没有严重瑕疵。艺、文、技、道、德、行、品,都在兰亭奖考量范畴,不可避免可能导致一个短板影响多个长板。但是唯有如此考量,“书法”才能名副其实,才能真正发挥很好的社会功能。兰亭奖的追求是止于至善,是完美,实际上就是永无止境。

第八届兰亭奖引发我们很多思考。我本人在观察团会议上建议将审读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每一位投稿人,以便充分发挥审读工作的正向效应。有的评审委员、审议委员则建议将评审情况汇编成一部《图说审读》。我还建议:为了让理论类评委跟进相关进展,对参评著作有充分的预备性把握,可以将评审作品的出版时间段落与兰亭奖届别周期稍微错开,比评审时间前推半年或一年。有人则提出理论类著作参评前应该有见于发表的相关书评。另外还有一些延伸性的探讨,都可以今后进一步思考、商量。第八届兰亭奖获奖、入选作品将在十月份面向社会展出。展出本身就是进一步的公示,如发现问题、发现错误予以更正也属正常。我们对兰亭奖有更高期待的同时,也要认识到:评审是一个有限投入,而不是无限投入。社会大众集思广益,对评委会工作进行一定的补充,本身也是兰亭奖流程的一部分。

理想中的书法,是艺文双绝、形神兼备,是尽善尽美、无懈可击。这样的理想,即便书圣也没完全达到。现实存在的书法,是多层次、多向度的,事实上兰亭奖也是如此,它是艺文兼顾、权衡折中的结果。兰亭奖评审首先不是某种不情之规下的严戢苛求,而是鲜明导向下的一种含养容护、慰勉鼓舞。

第八届兰亭奖颁奖、展出是对过往三年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的整体性总结。每一轮的收工都不是结束,新的一轮又会继续。方向对了,坚持下去,就一定会越来越好。久久为功,功不唐捐,我们有理由对未来书法的持续发展充满信心。

         

 


(作者系八届兰亭奖学术·媒体观察员,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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