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农机报废如何领补贴?

政务   2024-10-19 16:57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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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大力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4〕14号)、《关于加力推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的补充通知》(苏农机〔2024〕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实施范围


补贴对象为我市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机具种类


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政策加力实施期间,对谷物(粮食)干燥机给予报废补贴。



三、报废条件


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报废技术条件,相关报废农机的使用年限为: 

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经机主书面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可提前办理报废补贴。

温馨提示:补贴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



四、补贴标准


温馨提示:政策加力实施期间,报废20马力以下拖拉机,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械,在基本政策报废补贴额基础上再提高50%,需提供2024年6月21日以后至报废补贴申请前新购机的证明。报废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需提供2024年6月21日以后至报废补贴申请前新购机的证明。加力政策实施截止日期暂定为2024年12月31日。



五、申领程序


1.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同时提交符合报废条件的材料。回收企业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2.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东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机中队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

3.机主将《确认表》和符合报废条件的材料提交至乡镇农业农村部门,市镇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发放报废补贴。

温馨提示:对于无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因购置时间较长等原因提供购买原始发票或企业销售存根确有困难的,以及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等机具信息缺失的,可以不要求提供。机主需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

政策咨询热线:68961110(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农机报废企业联系方式:

1.东台市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小中

电话:15862090898

2.东台市聚丰农机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捷

电话:18066158088

3.盐城瑞峰菱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今峰

电话:18962099656

4.东台市建宏农机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建荣

电话:13962037123

5.东台市裕泰农机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小军

电话:13584760818


供稿:农机科
审稿人:宣世海
审核人:徐罗康  徐国庆
发布人:冯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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