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是地方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由地方“出题”、全国科研团队“答题”的国家基金项目。我区自加入国自然区域联合基金以来,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凝练指南“科学性、规范性、包容性、安全性”的要求,本着“提得出来、站得住脚、拿得出去、拿得回来”标准,围绕自治区五大任务落实,立足内蒙古特色和资源优势,针对自治区发展迫切需求,凝练科学问题,吸引集聚顶尖科研力量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协同创新。
2022年以来,共有39个项目获得区域联合基金的支持,涵盖生物与农牧业、生态与环境、新材料与先进制造、能源化工、电子信息等领域,获批经费超1亿元,吸引中科院植物所、北京化工大学、吉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51个区外团队参与内蒙古基础研究。项目的实施对提升区域科研能力、培育人才团队和支撑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将进一步发挥区域联合基金导向作用,围绕国家、自治区战略需求凝练梳理科学问题,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瞻性、引领性布局,跟进项目科研成果落地转化,真正发挥区域联合基金解决地方科学问题的作用,为自治区科技创新纳入国家创新体系管理,服务经济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来源: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