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通品类、超限超载等问题,交通运输部这样回复

旅行   2024-11-06 09:14   河南  


网友提问

青梅享受高速公路绿通免费政策吗?


官方答复

您好,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78号),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青梅不在《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不享受绿通免费政策。

2
网友提问

梅是什么?属于绿通免费吗?


官方答复

您好,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7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通知》附件《水果别名及常用商品名称对照表》中的“梅”属于《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核果类杏品种的别名及常用商品名称,属于可享受绿色通道免费政策的品种。

3
网友提问

我的车是拉鱼的,拉的鱼占车体水箱的50%,但是车货总重达到80%以上了,这种情况能不能享受绿通减免?


官方答复

您好,等线车辆装运的水体中载运有可见活动的鱼较多的,视同为整车装载,可享受绿通政策。

4
网友提问

绿通执行标准是哪个文号?


官方答复

您好,交办公路〔2022〕78号文件中已明确,“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2号)以及《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等有关规定,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因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2号)及《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中有关要求也需要执行。

5
网友提问

关于绿通重量认定问题

根据交办公路(2022)78号文件第四条,通行高速公路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统一由出口收费站负责对车货总重进行认定。

这个认定具体是什么意思,是按照出口收费站过磅重量来判定是否超重,或者是说认定是主观意义上对出入口过磅数据进行综合考虑,求解答。

官方答复

您好,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78号,以下简称《通知》),通行高速公路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统一由出口收费站负责对车货总重进行认定。也就是说,车货总重以出口收费站认定数据为准。

同时,《通知》还规定,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称重设备检定,公示检定合格证。司机对称重检测结果有异议的,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应提示司机依法申请计量仲裁检定,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司机合法权益。

6
网友提问

货车不过磅为何不能上高速?


官方答复

您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在收费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不得超载。

货车驾驶人作为货物运输的责任主体,在驾驶货车上路行驶时,应当合法装载,并主动接受超限超载检查。

7
网友提问

低平板半挂车外廓尺寸(长宽高)超过国家标准,是否可以上高速行驶,需要办理超限运输证吗?


官方答复

您好,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低平板专用半挂车是用于运输不可拆解大型物体的半挂车。”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六条:“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的相关规定,低平板半挂车是用于运输不可拆解大型物体的专用车辆,总宽度和总长度超过限值,需按照规定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

8
网友提问

牵引车营运证为普通货物运输,可以牵集装箱挂车运输吗?


官方答复

您好,专用运输车辆运输普通货物的,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经营许可证件,其《道路运输证》填写的经营(运输)范围应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运输)范围一致。

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车辆,填写“普通货运”;从事货物专用运输的车辆,填写“货物专用运输(项目)”,其中括号内的“项目”填写“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同时许可从事普通货物运输和货物专用运输的,应加填相应的经营范围。没有填写经营范围(运输范围)的,不得承运。

9
网友提问

关于货运车辆超过10年的检验要求


官方答复

您好,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7号),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保持一致。


以下官方内容建议保存收藏










来源:交通运输部


河南高速
“河南高速”向公众发布准确、直观的高速公路出行信息,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出行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