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潮汕!怀孕期间设局偷抱厝边小孩被判11年

民生   2024-11-10 19:20   广东  
潮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发生在18年前的拐卖儿童案件,被告人因拐卖儿童罪获刑11年。


姚绍琼是四川人,18年前和丈夫在潮南陈店打工。2006年12月11日,他们刚出生51天的男婴被邻居一对夫妻设局抱走。



姚绍琼说设局抱走她儿子的是一对外来工夫妻,叫滕建华甲张帆,分别是湖南怀化人和湖北荆州人,张帆已怀孕六七个月。和他们一样,这对夫妻也住在陈店镇溪南村球场旁一幢出租屋里,张帆平时有事无事总爱到阿姚绍琼房间里坐,还经常帮她抱刚出生不久的婴儿。


案发当天上午11点,张帆约姚绍琼去买菜,姚绍琼并不知道对方心怀不轨。


滕建华与张帆带着男婴窜到普宁流沙,与本案被告人万开告联系。几天后,万开告通过一个叫“杨大姐”的人联系到买主,并与滕建华、张帆,将男婴带到陈店镇南兴宾馆三楼一房间内,以一万元的价格出卖给本他人。此后,滕建华与张帆先后落网并被判刑。18年后的2024年2月,被告人万开告因涉嫌犯拐卖儿童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潮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万开告犯拐卖儿童罪,于2024年4月1日向潮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判决如下:被告人万开告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来源:sttv今日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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