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昌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啦!

政务   2024-10-17 17:38   西藏  


2025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缴费期限

2025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25日至12月31

 缴费标准


      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设定为220元和400元两个档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为每人每年705元。

 参保范围


      我区户籍的城乡居民、持我区居住证人员、区内外户籍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册儿童、在我区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和外国国籍留学生、在编僧尼、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未就业外国人,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人员。

 资助标准


全额资助:城乡特困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一、二级)按最高缴费档次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代缴,个人不缴费。

已参保登记的女年满60周岁和男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由财政资金按最高档次全额代缴,个人不缴费。

定额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人口( 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突发严重困难户),城乡困难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经工会部门认定的困难职工,个人缴纳40元,其余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

按自治区原规定在过渡期内对收入高于防返贫监测标准(2024年为8000元)、且低于防返贫监测标准1.5倍(2024年为12000元)的低收入脱贫人口,个人缴纳160元,其余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

 待遇享受期


在集中缴费期内(2024年9月25日至12月31日)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在原有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人员基础上,允许未就业退役军人、弃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在集中缴费期外零星参保缴费,自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次月起享受规定的医保待遇。

 缴费方式

1.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农业银行APP、建设银行APP、西藏政务APP、拉萨掌上社保等自助在线缴费。
         2.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可在所在地税务部门经办窗口办理缴费

3.新参保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完成后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进行缴费。
         4.新生儿落地即参保登记、缴费,新生儿可在医院凭出生证编号直接参保登记,通过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等实现新生儿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统一特殊参保人群范围


     退出现役的军人及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家属、新生儿、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当年新认定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含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不受缴费期限制,按规定参保缴费后享受医保待遇。

  相关政策

1.2025年起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分别设定为400元、300元,不计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2.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和无痛分娩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继续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因宫外孕、终止妊娠(含 自然流产、人工流产、葡萄胎)产生的计划生育费用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以生育保险支付标准作为城乡居民医保最高包干支付标准,实际费用低于支付标准的据实支付。绝育(结扎)手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等避孕服务费用按照《西藏自 治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规定由财政资金保障。生育之前、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期间,治疗因生育引起的各种并发症的费 用,以医院诊断结果记载为准,按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规定比例报销。

终审:焦     翔

审核:寇     谦

编辑:申     博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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