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
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
工资计算方法也随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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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公布了最新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年工作日:
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
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
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
(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那么2025年的法定节假日
放假安排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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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五、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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