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杨万明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二、任命张俊文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审判员。三、任命付向波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免去其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四、任命牛克乾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五、任命齐素(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六、任命陈学勇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七、免去胡仕浩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八、免去安翱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九、免去刘小飞(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十、免去丁广宇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