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浑源县永安镇司法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以来,不断探索新时代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径,创新安置帮教“三聚三接”工作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坚持协调联动,构建部门齐抓共管,人所同频共振的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
一、聚焦衔接核查接茬帮教计划
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预衔接机制,做好“平台核查、公安比对、走访复核、亲属确认”衔接工作,初步拟定安置帮教计划,消除“三假”“三无”情况,确保核查衔接的准确性,杜绝脱管、漏管的现象发生。全面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状况,依据其犯罪类型、犯罪原因、性格特点等问题,精准制定帮教方案,签订帮教协议,刻画个人画像,同步将刑满释放人员纳入村(社区)管理,由司法所联合乡镇府、派出所、村委定期开展实地走访、电话联系等工作,准确掌握安置帮教对象居住情况、生活现状及帮扶需求。对“人户分离”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户籍地和居住地“双列管”制度,实现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安置帮教责任落到实处。
二、聚合协同联动接实帮教基础
“所所联动”把好风险管控。加强与派出所联动管理,做好人员信息核查及风险评估工作,两所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通报在册名单及动态情况,开展底数摸排、分析研判、风险评估等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针对高风险对象,实行“一人一案”管理,确保社会面安全稳定。“镇所联动”做好衔接过渡,司法所根据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材料及走访评估信息,会同永安镇细化临释人员衔接流程,落实政府当天接、释放人员当天报道、司法所十日内首访谈话制度,做好预衔接工作。“部门联动”解决实际困难。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户可落、无业可就等问题,司法所联合永安镇政府主动对接民政、信访、人社、卫体、教育等部门,协助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等措施,引导刑满释放人员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三、聚力服务方式接轨社会生活
对每个网格内的安置帮教对象落实专人进行“多对一”帮教,逐人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提高转化效益。帮思想,给予人文关怀。坚持在衔接刑满释放人员时与其进行面对面谈心谈话,观察其性格、情绪特征,了解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教育,必要时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其排忧解难。帮生活,落实基本保障。司法所主动了解刑满释放人员的现实表现和实际困难,立足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制度,通过多渠道的安置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基本保障,助其渡过难关。帮就业,搭建回归桥梁。司法所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多部门,不定期向刑满释放人员推送就业招聘信息,并积极引导,为不同需求的人员匹配符合条件的工作岗位;组织开展免费的法律咨询和职业技能培训活动,为刑满释放人员拓宽职业选择空间。
倾注人文关怀,致力于刑满释放人员“安居乐业”,是永安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的最终目的。截至目前,永安司法所的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率在逐年降低,解决安置帮教对象生活保障率在逐年上升。今后,永安司法所将秉持高度的责任意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帮扶方法、拓宽帮教路径、争取帮扶政策,探索、引入更多的社会力量提供安置帮教服务,进一步提升安置帮教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