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广德市委批准,广德市纪委监委对广德市四合乡原副乡长潘大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潘大维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价值观扭曲,底线失守,把公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非法侵占公共财物。
潘大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潘大维开除党籍处分;由广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广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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