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皖PX8****的小型客车,沿广德市233国道行驶至1845公里200米处向右变道时,与袁某驾驶的车牌号为皖PDE8***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上述两车受损。
该起事故,王某某驾驶机动车跨越两条机动车道行驶,且在变更车道时未提前开启转向灯,负事故全部责任。
来源:广德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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