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胡超主持召开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他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胡超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以学为先,聚焦主责主业,抓住重点系统学、丰富载体常态学、结合实际带动学,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和纪法素质,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学习者。
胡超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肩负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职责的政治机关,必须始终坚持自我革命,严防风险、严守规矩、严塑形象,准确把握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边界,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诚践行者。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执法,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铁腕反腐、肃清毒瘤,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捍卫者,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依法治国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会上,委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主题和工作实际作了发言。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机关各部室(中心)、派驻派出机构、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