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金昌市决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5日24:00结束。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关注“金昌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报名”填报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以“姓名+岗位代码”打包命名后,提交至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现场报名。报名人员也可根据“金昌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和金昌党建网发布的外出引才小组行程信息,携带纸质报名资料现场报名(需同步网上填写信息)。
4.报名资料。所有报名人员应真实准确提供报名资料,其中:
(1)往届毕业生提供: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②全学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附教育部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③在校成绩单或者学业成绩证明;④《金昌市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⑤个人征信记录;⑥相关资格或等级证书、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经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在考察程序前提供)。
(2)2025届毕业生提供: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②上一学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附教育部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③在校成绩单或者学业成绩证明;④就业推荐表(格式不限,按照本校统一制定的学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并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⑤《金昌市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⑥个人征信记录。
报名材料上传格式为彩色PDF扫描件。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期间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无法联系上报名人员而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
市委人才办根据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客观、公正、及时地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话、邮件对资格审核结果及时进行反馈。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引进条件不符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核
考核工作采取半结构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专业能力、岗位适应程度、文化素养及举止仪表等方面情况。市委人才办根据引才报名情况,在报名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统一组织开展现场面试考核。现场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金昌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和金昌党建网发布。
引进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视情况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面试考核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同一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考核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可通过核减引进计划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2)的方式开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低于所有面试考核人员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大类一致或专业相近的原则,集中统一进行分组面试考核,其中:报考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还需进行专业能力考核,考生考核总成绩=面试考核成绩×6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40%;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考核成绩即为考生考核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学校层次、职称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无优先情况时可进行加试。
对我市“2+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重点行业领域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不受岗位计划和开考比例等限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按程序择优引进。
(四)择岗签约
考核总成绩核定后,市委人才办按照考生成绩排名、引才计划数量和岗位所需专业学历条件,研究确定择岗对象,组织相关人员依次进行择岗,每名考生仅有一次择岗机会,仅可选择一个岗位,并签订择岗确认表。放弃择岗的,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计划。择岗确认表签订后,报考人员即被确定为体检对象,并签订意向协议。
(五)体检
择岗结束后,市委人才办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体检对象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计划。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将采取实地考察、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奖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按要求审查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委人才办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后,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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