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老人的必看!黄山这几位老人冒险“走高速”...

政务   2024-12-16 16:31   安徽  

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疾驰而过时

却突然有行人
从中央隔离绿化带探出头来
这是一件何等惊险的事情?


有的行人出于侥幸心理
上高速“走捷径”
不仅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
还会给过往车辆带来极大隐患
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本期,黄山警方

通报3起“行人上高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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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近道

12月7日12时,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通过视频巡查发现京台高速黄帝源隧道内有行人走动。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在出隧道附近沿途村庄中找到视频中的老人,了解到其为了“抄近路”才冒险上高速借道行走。民警随后对老人进行了劝说,告诉其行为的危险性,为交通事故埋下了安全隐患。老人听从了民警的劝告,对民警表示感谢,同时保证不会再犯。












































拾柴火

12月3日下午,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在巡逻时发现行车道上有一位佝偻的老人身影,民警上前询问得知,老人穿行高速公路是为了拾捡柴火。考虑到老人的安全,民警将老人安全带离高速并送回住处。

为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民警联合小贺村村委一同前往老人家中进行耐心的劝导,后将相关情形通知其家属。













































种菜地

近日,交警支队高速五大队民警在开展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老人坐在护栏外的台阶上。民警于远端做好相应保护措施,经与村民沟通,了解到其是来除草的,想在公路旁的土地上种菜,民警立即向村民说明公路两侧禁止种地,并告知其步行上高速公路带来的危险性,老人意识到错误后,承诺不会再犯。



步行上高速的大多为老年人
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
因此作为子女或晚辈
一定要关注、关心家中长辈
杜绝步行或骑行上高速等行为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来源 | 交警支队   编校 | 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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