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南

文摘   2024-09-25 21:00   云南  

一、参保登记

(一)辖区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长期在辖区居住的非景东户籍人员、辖区内各学校学生、幼儿园在园儿童等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新参保城乡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居住的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镇党群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村党群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各类医保延伸下沉经办服务站点均可办理参保业务,也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云南医保”小程序,“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完成线上参保登记。

(三)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期限

(一)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根据县级会议要求,在2024年12月31号前完成辖区人口的95%缴费任务),待遇享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元。

(三)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为医保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固定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往年不同的情况),具体缴费标准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25日,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元;2025年7月1日至12月25日,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070元。

三、特殊人员缴费标准(必须完成100%参保)

(一)缴费标准

1.特困人员实缴0元/人(按照400元全额予以资助);

2.低保对象、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实缴280元/人(按照120元予以资助);

3.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缴220元/人(按照180元予以资助);

4.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人口实缴355元/人(按照45元予以资助);

按缴费时的人员身份对应标准缴费后人员身份变动的,已缴费用不退、不补。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给予参保资助,不得重复享受。

四、主要缴费方式及操作步骤

(一)线上缴费(手机缴费)

1.“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登录支付宝或微信→搜索“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关注公众号→业务办理→我的→根据提示注册账号→进行实名认证→登录→点击“社保缴费”→选择“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选择需缴纳的费种→核对金额→选择微信支付或银联支付→输入密码→完成缴费。

2.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下载安装“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搜索“医疗保险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相关信息,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费。

3.农业银行手机微信公众号登录支付宝或微信→搜索“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点击菜单“微金融”→点击“社保缴费”→填写身份证号、姓名→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选择缴费档次→确认缴费金额→填写手机号→选择支付方式→点击“去支付”→输入支付密码→完成缴费。

4.农信社(农商行)手机银行APP下载安装“云南农信”手机银行APP。安装完成后,点击右上角注册→登录→选择缴费(社保通)→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或扫描身份证→查询参保信息→缴纳医保费→查询应缴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输入支付密码→完成缴费。

(二)线下渠道(现场缴费)

1、到村委会或者镇党群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缴费。

2、到办税服务窗口缴费,缴费人需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银行卡到当地办税服务厅或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办理缴费。

五、单据开具

(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缴费记录查询及电子回单开具

1.本人缴费记录查询选择“社保缴费”→选择“缴费记录查询”→选择“缴费日期起止”→点击查询

2.代缴记录查询选择“社保缴费”→选择代缴记录查询→输入“被代缴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缴费日期起止”→点击查询

3.缴费电子回单开具选择“社保缴费”→选择缴费电子回单开具→选择“缴费日期起止”→点击“查询”→点击“开具”→点击“确认开具”→长按电子回单图片→选择保存图片至手机    4.已开具缴费电子回单查询点击“我的”→选择“我的凭证”→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

5.税收完税(费)证明开具办税费→证明开具→完税证明开具(代缴完税证明开具)→选择缴款日期起止,税种选择“社保费”→查询→选择需要开具的完税(费)证明。

END



编  辑:黄   喜

审  核:李建院

终  审:金   理

投  稿:1099498704@qq.com

电  话:0879-6386112


太忠镇
政务公开,对外宣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