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孜县2名涉案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

政务   2024-10-15 20:55   西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新理念,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认罪悔罪,最大限度挽救涉案未成年人,引导迷途未成年人顺利“归途”,在刑事检察环节一体推进“监督、帮教、维权”,综合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拉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嫌盗窃罪的两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以督促监护令,唤醒家庭保护责任


“孩子的问题折射的是家庭的问题”。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发现两名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特向法定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他们在履行监护职责中,注重教育方式,加强与子女的沟通交流,营造良好、和谐、文明的家庭环境。通过督促监护和法律训诫,监护人意识到自己的监护职责缺位造成的后果,并当场表示将会认真反思家庭失责的问题,今后定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日常关爱和监督。

以不公开听证,凝聚各方共识


针对涉案未成年人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本院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审查认定的事实和拟处理意见,并说明了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听证员、侦查人员、社会帮教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就案件处理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本院对涉案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同时,告诫涉案未成年人触犯法律不仅会让自己深陷囹圄,还会给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今后要加倍珍惜改过自新的的机会,真诚悔改,引以为戒,对法律心存敬畏,做遵纪守法的好青年、好学生。

以宣告附条件不起诉  重启“未”来希望


本院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两名涉案未成年人构成盗窃罪,但因实施犯罪行为时系未成年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且取得了谅解,综合全案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检察机关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向两名涉案未成年人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希望他们能珍惜法律给予的改正机会,牢记教训、深刻反思、遵守考察规则,服从考察帮教,做一名遵纪守法的社会公民。随后,两名涉案未成年人分别签署了承诺书,接受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同时,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接受考察帮教。

以精准帮教 做好附条件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为加强对两名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本院会同拉孜县群团部(团委)与两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分别签署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书,协议规定三方成立监督考察小组,共同开展监督考察工作。助力未成年人早日步入正轨,追光前行,向阳生长。


“法律有尺度,检察有温度”,下步,拉孜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三个善于”为引领,有效整合司法、社会、家庭三方力量,共同施策,积极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新格局。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帮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回归正确的人生轨迹,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来   源:县人民检察院

编 辑:王圆圆

   审:王圆圆

复   审:刘建军

终   审:平措

投稿邮箱:lazixian@wxrk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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