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起,《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新规)正式施行,明确“好评返现”“刷单炒信”等行为违法,商家可能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而参与刷单的个人,也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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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强化平台经营者责任
据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法官麦应华介绍,新规的目的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创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其最大亮点在于聚焦互联网生态,对当前互联网经济语境下出现的新型不正当行为进行界定,明确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框架下,有效衔接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看,新规对网络环境下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近年来出现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都进行了规制。”麦应华表示。
对于平台经营者来说,麦应华认为新规强化了其责任,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对平台内竞争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对滥用数据算法获取竞争优势等问题进行规制,防止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实施“自我优待”强制“二选一”等行为。
在新规出台后,商家若违反规定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同时,商家违反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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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中应提高警觉
抵制任何虚假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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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好评返现等行为保持警惕
对于新规的实施,广东杨治东律师也非常认同。他认为,新规的内容更加清晰,对商家、平台方更有指引性,也更有利于消费者理解、运用,以保护自身权利。
“新规鼓励和保护社会监督,个人也有权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涉嫌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些规定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杨治东说。
杨治东还认为,针对“好评返现”等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的行为,需要广大消费者一同参与才能有效打击,消费者们应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商家诱导。
“通过这些方式,消费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杨治东说。
典型案例:帮商家“刷销量、赚报酬”合同无效 两万元打了水漂
杨某某,是一个喜欢在网上寻找赚钱机会的年轻人。
一天,他偶然发现了一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正在招募人员帮忙提升店铺销量。对方承诺,每完成一笔“假购物”就能获得一笔报酬。杨某某心动了,于是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网络购物合同,并支付20000元前期款项。
事实上,对于这种“刷销量、赚报酬”的行为双方都心知肚明,他们之间的交易并非真正基于购买商品的需求,而是为了制造销售繁荣的假象,以此吸引更多真实顾客。
然而,杨某某在按照公司的方法进行一系列操作后,并未收到应有的报酬,为此杨某某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20000元款项。
裁判结果: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这份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意在以假意网络购物掩盖“刷销量、赚报酬”的真意,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通谋虚伪行为。由于双方通谋共同实施“刷销量”的行为,缺乏真实的意思表示,造成了网络营商环境的损害,故对于原告基于赚取刷单报酬目的“投入”的款项,法院不予保护。
最终,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对原告杨某某有关要求被告返还20000元款项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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