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17时54分许,15岁少年小马在西夏区通山公路附近下公交车后,由东向西横过马路时,与李某驾驶的宁A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小马受伤。
监控显示,小马从公交车下车后,突然从车尾冲出。
恰好后方经过一辆小型轿车,由于视线受阻、事发突然,双方来不及作出反应,小马瞬间被撞翻并碰到路旁水泥墩上,庆幸的是无生命危险。
银川交警表示,小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之规定,负主要责任。
而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哪里易发“鬼探头”?
公交车站或大车周边
交叉路口
两侧停满车辆的道路
变道超车
如何避免“鬼探头”?
机动车驾驶人
非机动车与行人
来源:银川晚报综合银川交警微发布 记者 李姝
审核:马玲艳 刘沛昊
编辑:张方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