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铁东区委组织部认真落实组织部门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协同相关部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做好问题整改,切实写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坚持高位谋划,压实监督责任。坚守巡察政治定位,全面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积极融入区委巡察整改监督“一盘棋”建设部署,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组织优势和监督作用。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高位推动,由部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干部监督部门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开展工作。针对区委巡察第三聚焦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科室为单位将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分解,并对日常监督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巡察发现的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见行见效。
聚焦问题导向,督促整改到位。通过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进行严格审核,按照政策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意见反馈函》,对整改工作提出组织建议。在3个月集中整改后,与铁东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共同开展巡察整改情况联合审查会议,通过查阅整改台账、调阅相关资料、实地调研谈话等方式,对巡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判定,并提出意见建议。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制定《铁东区区管领导班子、区管干部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将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纳入考核细则,切实发挥组织部门督促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作用。
注重结果运用,坚持跟踪问效。在集中整改完成后,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认真排查整改过程中的不足和漏项。同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透过现象看本质,聚焦问题查原因,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一批管长远、见实效的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注重强化巡察整改结果运用,将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选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推进巡察成果作用发挥最大化。
来源: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