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资助宣传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欢迎您的孩子就读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在校期间我们为您的孩子提供的资助有以下3项: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学生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我省少数民族地区(3县7乡)寄宿制民族班学生生活费补助, 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80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
同时符合以上资助条件的同一学生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其中一项资助,不同时叠加享受。
请您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同时,我们提醒您,要警惕防范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网络诈骗、电信诈骗,有疑问请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请正确引导您的孩子合理支配相关资助资金。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让我们家校携手,形成合力,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汕头市龙湖区龙泰小学
2024年9月4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流程解读
编辑:黄斯祺
校对:谢凌峰
审核:林瑶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