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4〕20号),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简称:高职分类招考)2024年11月5日起开始报名。
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报考,现将南安市的报名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1月5日至1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步骤如下:登录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考生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密码→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保存提交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24年11月11日至16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确认点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要求如下:
1.我市设有29个报名确认点(如上图所示),其中,普通高中类24个、中职学校类4个、特殊群体类1个。考生报名时,须根据报考类别选择一个对应的报名现场确认点。我市各确认点原则上只接受我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我市户籍社会考生(含往届生和同等学力人员)或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外省籍随迁子女往届生。
2.现场确认需现场采集报考人员头像图像,为确保图像符合规范要求,往届生、同等学力人员、回原籍报考等非在校生前往现场确认时,须着装纯色、深色上衣,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和头部遮挡物,不宜化妆。
3.所有社会考生须提前咨询户籍或学籍对应的报名确认点(联系电话详见上面表格),提前准备好现场确认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提前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所选择报名确认点现场咨询查验,并根据确认点通知的时间完成现场确认工作,以免因为材料不齐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等情况而错过高职分类考试报名。
具体材料详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报名审核材料对照表》:
三、考试科目
(一)中职学校类考生
1.依据福建省中职学考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4年6月参加我省中职学考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二)普通高中类考生
1.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对于应届毕业生,使用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非补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3.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使用其在2025年1月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4.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考生,需按规定参加我省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其原就读地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仅作为普通高中毕业依据。
(三)特殊群体类考生
1.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并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2.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闽教考〔2021〕1号)中语文、数学考试大纲命题,采用笔试考试,每门成绩满分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重要提醒
1.关于高职分类报名的特别说明:高职分类招考的考生类别分为中职学校类、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等3类。不同考生类别在考试科目和成绩使用等方面是不同的,请考生认真研读报名文件,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前决定是否需要参加2015年1月份高中学考报名。
2.关于高职分类报名后的其他提醒:
(1)高招体检: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具体检查时间由确认点另行通知。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信息管理:账号和密码是识别考生身份的唯一标志,用于考生网上报名、志愿填报、录取信息查询等,请考生务必保管好账号和密码。若因账号和密码的泄露导致考生信息被篡改,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不能迁移户籍或学籍:考生报名后至2025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高职分类招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4)录取时间:录取工作拟安排在2025年4月,具体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且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2025年普通高考补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严禁冒名报考:严禁应届毕业生冒用同等学力人员或往届生身份报名,严禁冒用随迁子女身份报名,严禁不符合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具有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申请报名参加我省高职分类招考。
(6)违规处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非法获得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违规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对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资格认定、办理报名手续,以及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等违反招生报名规定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事宜请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4〕20号)执行。
来源 : 招生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