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
西安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9起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处罚情况的通报
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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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治理,严查严处各类隐形变异违法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
案例一
西安优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新城区长缨路华东万和城1幢2单元12层21202号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新城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100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案例三
强某某,身份证号码:610302********2016,以个人名义在碑林区泰华金汇时代B座3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碑林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
案例五
陕西壹学职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莲湖区北大街209号院内3号楼102室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莲湖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3600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六
案例七
案例八
案例九
来源:西安市教育局丨编辑:千树丨校对:王军望丨审核:韩东辰丨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