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
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有效预防和减少
因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昆明公安交警持续开展
“冬行—2”集中整治行动
保持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高压严管态势
蜀黍提醒:年关将近
莫让“杯聚”变成悲剧
12月20日20时46分,交警二大队民警在金瓦路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某某有酒驾嫌疑。民警当即对其进行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9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12月20日21时31分,交警二大队民警在金瓦路查获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叶某某,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01mg/100ml。
12月23日21时10分,交警三大队民警在雨龙路与关景路交叉口路段查获金某醉酒骑行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86mg/100ml。
当天20时50分,三大队民警又在民航路与长润街交叉口路段,查获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宋某,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92mg/100ml。
12月22日晚,宜良交警大队民警在汇东西路与文华路交叉口路段,查获驾驶人钟某涉嫌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现场酒精呼气测试值达到133mg/100ml。
当晚,民警在同一地点查获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某某醉酒驾驶,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120mg/100ml。
12月23日23时10分许,交警十大队民警在辖区7204公路农大门口附近路段进行违法整治时,发现驾驶人姜某某疑似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随即对其进行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95mg/100ml。
12月24日21时24分,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学府路与教场中路交叉路口进行路检路查,对共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郭某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其涉嫌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105mg/100ml。
12月25日20时23分,交警六大队民警在塔山路与魁星街交叉口北口路段查获一名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150mg/100ml。驾驶人称当晚自己喝了一瓶白酒。
12月27日20时45分,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彩云北路珥季路交叉口附近路段进行违法整治时,遇李某骑行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民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其疑似酒驾,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80mg/100ml。
再次强调
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
是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违反者会被处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酒后驾车不以为意、侥幸麻痹
殊不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将是一个人生命中难以承受之重
已经有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一定要牢记佩戴安全头盔
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走机动车道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坚决杜绝酒驾醉驾
确保出行安全文明
编辑:吴晨萍
编审:顾婷婷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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