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营造文明健康、安全清新的城区居民生活环境。自2020年1月1日起,枞阳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铜陵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在划定区域范围内,实行全年全域全面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和禁止焚烧冥币纸钱(以下简称“禁放禁烧”)。2025年春节将至,特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倡议如下:
一、争做“禁放禁烧”的带头人。我县仍执行2019年12月20日发布的《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和禁止焚烧冥币纸钱的通告》的规定,禁放禁烧区域保持不变,请广大家长朋友和同学们自觉遵守“禁放禁烧”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在禁放禁烧区域内销售、购买、燃放、储存烟花爆竹和焚烧冥币纸钱。
二、争做“禁放禁烧”的践行者。请广大家长朋友和同学们积极践行“禁放禁烧”理念,倡导选择安全、环保、绿色低碳的方式欢度佳节。
三、争做“禁放禁烧”的宣传者。请广大家长朋友和同学们积极宣传“禁放禁烧”规定,及时提醒、劝阻在禁放禁烧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冥币纸钱的不文明行为,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违反禁放禁烧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2025年1月6日
来源:枞阳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