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对搞政治攀附的处分规定有哪些?

文摘   2024-06-28 22:17   四川  

对搞政治攀附的

处分规定有哪些?

— 每日一课 —


     为推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纪律规矩,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本期向大家推荐有关对搞政治攀附行为实施处分的相关规定,以供大家学习。



每日一课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在第五十四条增写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底线要求。


  搞政治攀附是指投靠有权势的人,以谋求自己能够得到提拔重用或者其他政治利益,实质上是在政治上拉关系搭“天线”、找后台寻靠山,搞人身依附。搞政治攀附与党的性质宗旨背道而驰,与党员干部的身份格格不入。


  监督执纪工作中,还要注意搞政治攀附与跑官要官行为的区分。搞政治攀附是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交织的搞非组织活动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而跑官要官是指通过拉关系、走后门,处心积虑地谋取官职和权力的行为,是个人主义思想恶性膨胀的一种表现,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种不正之风,通常不涉及经济利益问题,涉及经济利益的则可能构成买官卖官、搞政治攀附等违纪行为。


  另外,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是此次修订新增的内容,但并不意味着“搞政治攀附”行为在2024年1月1日前不构成违纪,以往此类行为通常是依照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或者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等规定,按照跑官要官或者违反党的政治规矩性质定性处理。


图文来源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排版丨远志本科学生党支部张珊妮

责编丨王德瑞


远志先锋
远志本科学生党支部,先后承继了学生党支部、学生第一党支部、中药学类本科学生党支部的历史积淀,联系中药学各年级1班的广大同学,负责开展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党员、组织凝聚服务学生等工作,是学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单位,多次荣获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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