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全款购买商品房的可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分户转移登记的项目公示(2024年)

政务   2024-11-29 17:14   江西  


购房人全款购买商品房的可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分户转移登记的项目公示(2024年)





温馨提示





敬请购房人自行对照后持身份证明材料、已备案的商品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完税凭证等资料办理不动产权证。





   备注





1.上述材料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可免于提交。

2.公示中登簿日期之后全款购买商品房的购买人仍需和开发商共同申请。

3.非全款购买商品房的,可联系开发企业办理。





办理途径





1.赣江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南昌市新建区人民大道1299号鸿发商务中心3号楼一楼C区不动产登记专区)  咨询热线:0791-86383898

2.赣江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科创城分窗口):南昌市新建区桑海南大道399号一楼大厅  咨询热线:0791-86383893

通讯员:刘佩童
来源:新区自然资源局
编辑:伍侠
审定:李逊
核发:张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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