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改革公示

教育   其他   2024-12-03 20:34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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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 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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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是

□否

实有12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是

□否

实有3人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是

□否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为:2024年10月19日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否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是

□否


02




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




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是生命科学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它是在院党委的领导、院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在院领导、老师与全院学生之间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它的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依据关于《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会的主要内容是:


1.团结带领生命科学学院全体学生,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迅速地贯彻落实上级党团组织的号召、决定、指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成为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2.倡导和组织为同学服务,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或根据组织安排,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习宣传、文体竞技、能力建设、德育和校园文明建设等适合青年特点且有益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活动;


3.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在上级组织和广大学生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4.积极开展与其它学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5.组织或督促全体成员学习、宣传、维护本章程,并依照本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章 本会成员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本会成员的权利是:


1.享受本章程规定的权力;


2.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


3.有权对学生会骨干及其工作表现进行监督和批评。批评无效时,有权向上级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4.受到不公平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


5.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


第四条 本会成员的义务是: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章程;


2.积极参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推选;


3.支持本会的工作,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的荣誉;


4.学生会骨干还必须做到入会为公,作风民主,品学兼优,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在此原则指导下,设立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和它的常设机构学生委员会(简称“学生会”)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简称“学生会主席团”或“主席团”)。


第六条 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本会全体成员。全体成员行使权力的最高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其中包括换届选举。学生代表大会的比例原则上根据当年学生队伍的总规模确定。


第七条 本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以班级为单位按比例由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


本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1、修改本章程及本会的各项重要规章制度;


2、听取并审议上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并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4、选举并通过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5、接受学生代表提交的议案,转达学生对本院工作的建议;


6、讨论和决定应该由本院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条 本院学代会代表的权利与义务是:


1、提案权与监督权;


2、质询权与表决权;


3、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4、了解情况,反映问题,推荐学生骨干;


5、参加大会,听取和审查学生会执行主席工作总结、报告等。


第九条 本院学生会由本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其若干工作部门组成。其中学生会主席团日常设代表机构,承担本会章程规定的一切日常工作,并对学生代表大会和它的上级组织报告工作;学生会各工作部门是学生会的职能部门。


第十条 本会主席团由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及秘书长组成,其中设执行主席1人,主席团成员2人、秘书长1人。学生会主席团实行内部分工负责制,其中学生会执行主席代表学生会,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协助执行主席做好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会下设,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学生权益部、科技创新部。各部由主要负责人、负责人组成,其中设负责人1至2人。各部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并向学生会执行主席和主席团成员报告工作。


第十二条 本会各部门的基本职责:


1.学习部:学习部是我院学生会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抓好学风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学习部会负责下达老师的各类通知,组织开展演讲赛、辩论赛等活动,做好相关的考研、助研工作。


2.文艺部:文艺部是以提高广大团员的艺术修养,丰富课余文体生活为宗旨组织各类文艺活动,从而积极、活泼、有效的开展各项校园文艺活动的职能部门。其肩负着丰富校园艺术文化生活的重任,是一个可以充分展示才华和魅力的大舞台。日常生活中,文艺部通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装点着学院举办的各个晚会,将欢声笑语、莺歌燕舞,注入点线之间的大学生活。


3.体育部:体育部是由学生组成的一支为同学服务的强有力的团体。体育部主要负责组织学院学生各项有益身心的体育活动,协助和组织好学院经典品牌活动,发挥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给大学生一个展现热情活力和青春魅力的舞台。以“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为宗旨,弘扬“团结、拼搏、竞争”的体育精神,并提高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学生权益服务部:学生权益服务部是学生会下属部门其只要职责是:以维护全校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为宗旨,做同学们权益的代言人;积极与学校后勤部门配合,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与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5.科技创新部:科技创新部是学生会下属部门,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一系列创新性科技活动;负责“挑战杯”等大学生创新设计大赛的宣传、组织和申报,并积极进行项目突破计划的筹备、规划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对数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03




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框架表





04




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赵泽玉

共青团员

生命科学学院

23生科4

36/223

2

陈嘉琪

共青团员

生命科学学院

23生检

15/56

3

李洁

共青团员

生命科学学院

23生科3

28/223

 4谌飞宇共青团员生命科学学院23生科324/223
 5周佳慧共青团员生命科学学院23生科319/223
 6刘涛共青团员生命科学学院23生科432/223
 7陈源共青团员生命科学学院23生科316/223
 8曾敬聪共青团员生命科学学院23生科241/223
9张雯慧
共青命科学学院23生检11/56
10吴道宇共青命科学学院23生科235/223
11
张煜星共青命科学学院23环工210/103
12程凯共青命科学学院23生科321/223
05




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通过团支部推荐,经资格审查小组考察、学院团委同意,由学院党委提名产生主席团候选人名单。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正式成员。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提名条件如下: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校规,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能代表广大同学利益;

3.学习成绩优良,排名均在本专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06




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井冈山大学学生会章程》《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1. 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 学生会主席团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学生会主席团由3人组成,候选人6人,差额3名。

3. 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应达到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4. 大会选举时,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选票上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弃权的画“O”,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每张选票所选赞成票人数(包括另选他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方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则为废票。书写选票必须用钢笔或中性笔,符号准确,字迹清楚。

5. 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人,计票人3人。被提名为候选人的代表,不得担任监票人与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建议人选名单需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大会秘书长的领导下,对选举中的发票、投票、开箱、计票等全过程进行监督。

6. 大会会场设固定投票箱,全体代表进行投票选举。

7. 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报告清点选票结果。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无效,由大会重新组织选举。

8. 主席团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大会实到正式代表人数的半数者方可当选。确定当选人一律按得票多少为序,从多到少取足委员的应选人数。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重新选举后得票数仍然相等,则不再组织重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但接近应选名额,不足的名额将不再选举增补。

9. 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签字并向大会宣读计票结果,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全体代表宣布。



07




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9日

召开地点:21栋306

代表数量:92人

宣传报道链接:https://bio.jgsu.edu.cn/info/1081/22521.htm

主要议程:

1.审议通过《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2.听取《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3.表决通过《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草案);

4.表决通过《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5.选举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6.选举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7.选举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参加井冈山大学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现场照片


08




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井冈山大学学生会章程》《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此次大会代表名额及构成、条件和选举方式如下。

1.代表名额及构成:

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为92人。代表的构成具有广泛性和先进性,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年级和班级,女性代表不少于代表人数的25%。学生骨干代表不超过40%、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

2.代表条件:

(1)应取得井冈山大学学籍、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政治信念,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能代表青年学生利益,同青年保持密切联系,为同学所拥护和信任,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3.选举方式:

代表候选人须经团支部按名额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原则选举产生。应依照要求开展代表候选人推选工作,差额推选代表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20%。代表候选人根据广大同学意见经本次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09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述职评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院学生骨干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骨干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骨干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生命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特制定此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第一条 学生骨干述职应当有利于增强学生骨干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服务于广大同学意识,应当有利于促进骨干队伍的建设。

第二条 学生骨干述职应当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所汇报事项与活动总结等应当遵循客观的原则,不得虚假汇报。

第三条 学院学生会骨干评议会由学生代表、学院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

第四条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五条 述职人员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述职。

第六条 全体学生骨干述职完毕,应参加统一的民主测评。

第七条 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述职报告交指定部门存档。述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2)述职人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3)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4)述职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5)其他应当阐明的情况。

第八条 述职结果将作为对学生骨干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10




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井冈山大学学生会邮箱jxjgsuxsh@163.com或江西省学联秘书处邮箱jxsxslhh@163.com反映。

END

图文|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排版|宋琦轩

校对|许可 宋琦轩 赵泽玉

一审|肖虹 钟庄子

二审|任梦雅

三审|何旭梅

井冈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井冈山大学生科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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