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首届篆隶书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2025年2月28日截稿)

文化   2024-11-12 23:47   江苏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毕节市篆书、隶书和篆刻艺术的繁荣发展,培养优秀的篆书、隶书、篆刻创作人才,特举办毕节市首届篆书、隶书、篆刻艺术作品展,现面向全市范围征稿。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毕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毕节市美术馆
2.承办单位
毕节市书法家协会
毕节市书法家协会篆隶书篆刻委员会

二、征稿要求
1.毕节市籍(或毕节市外户籍在毕节市工作)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2.书体及规格:书体要求篆书或隶书,规格为六尺整张(180cm×97cm)以内竖式,2公分以下小字作品为四尺整张(138cm×69cm)以内竖式。
3.篆刻作品要求印蜕8-12方,附边款不少于2方,制作成四尺对开(138cm×34.5cm)竖式印屏。
4.每名作者限投作品1件,勿装裱。
5.书写内容:
(1)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反映时代精神,体现毕节地域文化特色或具有较高的艺术审美价值。提倡自作。
(2)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所有投稿作品,背面右下角铅笔楷书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作品名称、通讯地址、电话。并附寄身份证复印件,外籍作者附寄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组委会将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进行收稿登记。
7.所有投稿作品,另纸附释文和作品背面的作者信息:作者姓名、性别、年龄、作品名称、通讯地址、电话。

三、作品评审
1.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来稿进行评审;同时成立监委会,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评审结果在相关媒体公布。
2.评审时将分出“老年组”作品,视其作品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比例关照60岁以上的投稿作者。
3.从所有来搞作品中,评出优秀奖作品10件,入展作品40件。展出获奖入展作品50件。  

四、作者待遇
1.发给10件优秀奖作品的作者一定创作费,作品由毕节市美术馆收藏(篆刻作品要求寄原作两方)。
2.所有入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3.对所有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4.作品获奖,直接作为毕节市书法家协会入会条件;作品入展,作为毕节市书法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5.所有落选作品一律不退稿。 
五、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时间:2025年3月(具体待定)。
展览地点:毕节市美术馆展厅。

七、收稿地址及联系人
收稿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文博路一巷三馆一院毕节市美术馆(大剧院后三楼)
联系人:邱  娟(电话 18396952957)      

八、作者一经投稿,则视为同意本《 毕节市首届篆隶书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的所有规定。
展览组委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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