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笔试,曲靖市麒麟区2024年事业单位自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9名

文摘   2024-09-19 18:10   云南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23〕60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4〕1号)等规定,现将曲靖市麒麟区2024年事业单位自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公告

(一)曲靖市麒麟区2024年各类事业单位计划自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曲靖市麒麟区2024年事业单位自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曲靖市麒麟区2024年事业单位自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进行公告。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截至2024年10月7日仍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2025年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本升研在读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曲靖市麒麟区2024年事业单位自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8:30—2024年10月12日17:30。

(二)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1.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是否放宽年龄条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流程:打开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网络报名入口进入曲靖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注册新用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选择报考项目→填写报考信息→确定报考岗位→提交审核→网上交费→查看交费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1.登录报名系统。曲靖市麒麟区2024年事业单位自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网址为:曲靖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sj.qj.gov.cn/wsbm)。考生首次登录时需要进行新用户注册,并牢记登录密码,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系统通过身份证号对考生进行唯一标识,考生注册登录系统时,必须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

在报名期间,每天凌晨4:00系统自动关断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5:00再次开通,在此时段内不可进行报名操作,其余时间均可报名。

2.填写注册信息、上传照片。

(1)填写注册信息。报考人员填写注册信息时,应认真阅读并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

(2)上传照片。照片须按要求上传,因照片不合格造成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无法进入考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个人照片上传前,考生须在照片上传页面下载照片审核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并保存的照片方可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3.确定报考项目并提交报名信息。包括确定报考项目、填写报考信息、确定报考岗位、提交审核四项操作。

(1)确定报考项目。报考人员要认真查看正在进行的考试项目,正确选择需要报考的考试项目。

(2)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填写信息时,应认真阅读并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计划表备注栏里有岗位条件补充说明的,报考人员须结合自身情况如实填报。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专科学历所学专业,对专科学历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本科学历所学专业,对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硕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博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及学位名称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含未经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专业)。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招聘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留学人员须按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填报专业名称,且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名称须与报考岗位的招聘专业名称一致,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或与招聘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或相近的,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确认报名资格,报名时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及加盖毕业院校或档案存放部门公章的成绩表。

(3)确定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岗位代码后,应仔细查看并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4)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前,须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并再次仔细核对,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请考生对照自身条件确认是否符合,符合的在相应下拉菜单选择“是”。报考人员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提交审核的信息为无效信息。

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提交的信息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主要审核“年龄要求”“性别要求”“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学历性质要求”“招聘专业条件”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7个方面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确定是否匹配。

提交审核后,计算机将列出上述7项机审结果,每项审核结果有三种:“通过”“未通过”和“需人工审核”。7项审核全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通过,可进行交费;有1个及以上项目未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未通过,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提示可提交人工审核的,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提交人工审核,若未提交人工审核,该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专业条件机审未通过需提交人工审核的,若考生认为自己填报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是类同的,请在提交审核时选择是类同专业,并作出相应说明,上传有关依据材料电子图片。毕业证书和加盖档案存放部门或毕业院校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表是专业说明的必需材料。系统限定可上传的电子文档不超过5个,格式为jpg、png或jpeg,每个文档限定在2M以内。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提交人工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提交审核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人工审核,考生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三天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10月8日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可在10月10日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有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有效报名期限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10月11日、10月12日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分别在10月13日、10月14日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考生则没有机会再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把握好报名时间。

4.网上交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进行交费。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逾期不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交费时间:2024年10月8日8:30—2024年10月14日24:00。

交费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点击“网上交费”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交费完成后,请考生务必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交费确认信息,确认交费成功。若10分钟后还未查到交费确认信息,可拨打缴费平台客服热线查询处理。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免交报名考试费:

(1)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证明办理。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办理。

(3)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签章的《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表》办理。

(4)残疾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

(5)完全失去土地、生活困难且未就业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生活困难证明和未就业保证书办理。

(6)免交报名考试费办理时限:符合免交报名考试费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8:30—11:30;14:30—17:30)期间,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麒麟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办理免交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5.报名情况查询。报名期间,系统每天24点更新有效报名人数,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对无人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情况的岗位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10月17日前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告。已交费成功但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可以在2024年10月18日9:00至16:00,登录曲靖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sj.qj.gov.cn/wsbm),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其他岗位并提交人工审核的,工作人员将于2024年10月18日16:00后开始审核,考生可于当日18时后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人工审核不通过的将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选择改报和改报后人工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所交报名考试费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的,不予退费。

6.打印准考证。网上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含免交报名考试费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7日10: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网络报名系统中遇到问题,请在工作日与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联系(8:30—11:30;14:30—17:30),电话:0874-3383190、0874-3383575。

五、笔试

笔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一)笔试类别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各项工作在曲靖市麒麟区纪委监委监督下,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具有独立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实施。

此次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详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资料下载中心’栏)。

笔试试题类别分为3大类7小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每一类别都分别对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7日(星期日)。

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以短信方式发送给各位考生,考生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麒麟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电话:0874-3147876)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各类别有效考生平均成绩的80%划定。

六、学历认定

(一)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国民教育毕业生包括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等。

按照《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对应的学历和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性质条件。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报考医学类研究生岗位时可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招聘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落实到资格审查、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招聘单位在招聘计划表内已明确备注同等对待条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对应的学历和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性质条件。

(二)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毕业证书,不能报考“学历性质”为“国民教育毕业生”岗位。

(三)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七、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体检、考察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在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后期现场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验,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名资格而填报虚假信息通过报名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证书要求的岗位提供)、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提供)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尚未还清助学贷款毕业院校暂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3.其他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曾经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的有关证明材料落款时间须在2024年10月7日及以前。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拟体检、考察、录(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资格复审告知书》。对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告知其原因。

应聘人员故意扰乱招聘工作场所秩序、拒绝或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提出申请,到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麒麟区2024年事业单位自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曲靖市麒麟区2024年事业单位自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本次考试岗位均采取只笔试的方式进行,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仍相同的,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仍相同的,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经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3)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在通知参加递补资格复审2天(不含通知之日)内,按本公告第七条第(三)项第3点的处理方式处理。

5.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本公告第七条第(三)项第4点的处理方式处理。

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及岗位变动情况分别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告。

八、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的人员,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告。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二)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情况说明并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告岗位变动情况。

九、公示和录(聘)用

(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聘)用的,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二)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聘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5年);企业及其他在岗人员须在录(聘)用文件下发后的次月底前办理完相关人事关系转移、辞职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或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辞职等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录(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本人,同时报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聘)用资格,并报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纪律和监督

(一)曲靖市麒麟区2024年事业单位自组公开招聘工作邀请曲靖市麒麟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主体责任,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管理。

(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有关投诉或举报须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向投诉人或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处理。

(五)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重要时间安排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8:30至10月12日17:30;

2.人工审核时间:2024年10月9日8:30至10月13日17:30;

3.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0月8日8:30至10月14日24:00;

4.报考岗位取消且已缴费人员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10月18日9:00至16:00;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7日10:30;

6.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7日;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二)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

(三)招聘岗位的学历与学历性质、学科专业类别与数量、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及准确性和笔试试题类别等条件设置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社会及考生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请报考人员关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岗位取消或递减及资格复审等事项将在该网站公告。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本公告由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2024年事业单位自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监督电话:0874-3129658(曲靖市麒麟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及办公地址:麒麟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电话:0874-3147876,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南路86号(龙潭公园旁,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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