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时通行广西高速公路的通告

政务   2024-12-23 21:58   广西  

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行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时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或者物品。

二、常规时段通行措施。限时通行期间,每日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广西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

三、特殊时段通行措施。以下特殊时期,自来水生产用液氯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运输燃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车辆,以及医疗用氧、变性燃料乙醇运输车辆0时至6时禁止通行,其他限行时段可以通行;其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

(一)元旦假期。2025110时至24时。

(二)春节假期。20251270时至12924时,230时至2424时。

(三)清明节假期。2025430时至4424时,460时至4724时。

(四)劳动节假期。20254300时至5124时,540时至5524时。

(五)端午节假期。20255300时至53124时,620时至6324时。

(六)中秋、国庆节假期。20259300时至10224时,1070时至10824时。

四、中国一东盟博览会等重大公众活动、重要安保活动期间,需实施相应限时通行措施的,由公安机关提前向社会发布通告。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导致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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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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