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蔡女士入住郧西县人民医院产科待产,在医护团队的精心护理下,于11月1日顺利诞下第三胎宝宝。出院时,使用医保卡进行结算,本次住院生育医疗费医保报销后,余下属于自费部分,结合免除县域内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基本服务费用的政策,蔡女士自费的部分也免除了,此次分娩住院费用一分钱都没有花。
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县域内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下发以来,郧西县人民医院积极响应这项惠民政策,自2024年11月1日起,户籍或常住郧西县且在本县参保居民,在郧西县人民医院分娩,符合生育政策,免除基本服务费用,项目涉及普通病房床位费、药品费、检查检测费、手术费、治疗费、材料费等。
记者在卫健部门了解到,符合条件对象在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及夹河卫生院、上津卫生院、店子卫生院这六家县内具备助产资质的医院(卫生院)均可享受此政策。
符合条件生育对象在县内分娩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认免费项目,由分娩机构办理出院结算时直接免除。生育对象提交以下材料:
(一)生育对象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
(二)生育服务登记或乡镇政府开具的符合政策的生育证明;
(三)生育对象医保审核审批手续。
自2024年1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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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毛雪 周紫静 通讯员:王璇
编辑:张鑫 孟雨菲
来源:郧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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